尊敬的省市政府:
我们是晏田乡大胜村、本村于2013年实行了农网改造(减轻农改)这本是件大好事,但村民确高兴不起来,原因是收处了每个计量电表钱423元作为农改费用,村委就是口头强制向农户收取钱,到现在为止没有给农户,开发票及收据,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制度,贪污侵吞,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为能源办〔2010〕2520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电网是指县级行政区域内,为农村生产生活提供电力服务的110kv及以下电网设施(含用户电表)”。
第二十五条,表箱和电能表改造投资纳入投资计划,表后线及设施由农户提供合格产品或出资改造,项目法人以及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违反规定向农户收费,严禁强制农户出资。
请问我村委为何还要村民出资这么多钱呢?本村共627个计量电表*423元,共计(265000余元)二十陆万伍千余元,究竟去向哪里,村民不得而知,为此村民请求省市纪检委有关部门严查处理,还村民的血汗钱!此类情况在农村90%以上都存在!
国家的好政策一天天的在推进,福利一步步的在推广,一切都落到了实处。所以建议此类苍蝇一经发现,便应该严厉查处,让百姓真心的感受到政府的好。
雁过拔毛”式腐败,影响了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侵害了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农网改造惠民利民,希望不要让好事变成坏事
2016-07-18 11: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