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请政府联合整治常宁市教育培训机构

2018-8-27 13:37:18发布42次查看
小常宁培训机构几十个,无正规从业人员,无合法安全培训场所,无依据乱收费。利益链接,坏民风,并且培训机构恶意举报教育。我是老师,也有人找去培训机构兼职。珍惜平淡真挚师生情谊,珍重社会公开公正平等的看待教育行业,没兼职仅此而己。在当今法治天下,这些囗囗讲理的人,政府有能力执法?
常宁所谓的培训机构,都是无正当的师资,老师的渠道五花八门,良莠不齐。纯属误人子弟。常宁的行政主管部门该是时候整顿整顿了。
应该加大力度查这些不合法的培训机构!
常宁教育培训机构要么是局领导办的,要么就是他们的亲戚朋友办的,要么就是他们庇护的,怎么整顿!?
这些培训机构做不到学校生意,整天在红网发帖造谣生事说这个学校补课哪个学校补课,其实就是想学生到他们狗屁补习学校补天价课,补一门就上千元。
常宁的培训机构师资差,纯属误人子弟。强烈呼吁主管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顿。
一定严查,找出保护伞交给纪委处理!
是的,必须查,如有公职人员参加,开除公职论处。
狗咬狗
这些都是在自己锅子里抓肉呷,国家要发给我们的钱却没一个人问。
有学校老师利用资源优势进行补课,确实大量存在,与校外培训无关,满大街都知道的事!
关于反映我市部分培训机构若干问题的回复
近日,网友反映我市培训机构的有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现行体制下,社会培训机构由3个部门审批: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部分教育培训机构没有合法手续的问题确实存在。目前我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教育辅导培训机构,这些机构以教育辅导培训为主要功能,具有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特征,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范畴,存在的问题是有些机构未经审批,属无证办学;一类是“托管班”。为学生负责接送、提供用餐、辅导作业等服务。这些校外托管机构多为家庭作坊式,不符合教育培训机构的特征,更多地属于民间家政服务,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和管理范畴。
3.我局将在以下方面积极作为: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衡阳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对具备标准、符合条件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审批,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二是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对所审批的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并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推进协同管理、联合执法,积极构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对不符合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条件的校外机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并制订符合实际的相关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
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将认真履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再次感谢市民对民办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2017年3月9日
既然知道有些培训机构确实存在问题,属于无证办学。那岂不是误人子弟吗?出了问题该由谁承担相应的后果?那为何还不取缔呢?是否存有灰色地带?
既然存在,就有合理的理由,中国是人情社会,领导目的就是为了人民币噻
说啥呢
2017-03-07 10:59:16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