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马上要办退休手续了,会计告诉我今年退休还按2014年标准计算退休工资。据说2014年10月国家出台了新的养老保险政策,浏阳市现在有何依据?
网友zxszxs同志: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关于“中人”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下同)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之前,省里关于计发过渡办法的配套政策正在逐步完善,计发过渡办法的软件也在测试中。
按省市的相关政策,在暂无法计算过渡办法前,2014年10月后退休人员的退休手续和退休费计发暂仍按原标准原政策(即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审批执行,原预发的300元从退休费执行当月起继续执行。计发过渡办法的软件正式上线后,按“中人”的过渡期办法重新核定养老金,并结算个人需补发或抵扣的金额,多退少补。
6月初,省里配套政策正式出台,系统测试也已完毕。按照省市人社部门的工作安排,该项工作已启动。目前,我局正着手做好前期准备,估计到月底或下月初会通知到各单位。
特此回复。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
2018-06-14 10: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