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玲娇,系陈弼丽母亲,现已再婚,女儿陈弼丽八岁丧父,现是有家却是无家可归。
2011年,我与现夫(农民)在经济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并得到了亲朋好友的相助,在本县湖口镇新建一栋房屋给我女儿陈弼丽,花费几十万元,现被谭新华(姑侄关系)和其岳父陈发保(爷孙关系)一家强行侵占四年之久。
谭新华(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无法无天,想尽一切办法利用手中的职权关系,于2012年7月19日,先后向国土部门及相关领导,把事实颠倒黑白,到处打招呼,说房屋是属他们的。房屋从建还不到一年时间,还在装修中,他们就强行进伙,事实是变相性受贿。更可恨的是,他的小舅子(陈志方)仗着谭新华是县干部,于2013年3月25日,在湖口墟上勾结地方地痞当众行凶打人。陈发保也多次扬言,我女婿谭新华是法制办主任,有着铁的关系,怕什么?有本事她去告状呀?
谭新华又为了便所强占的房屋有个正当的手续,不择手段,先后到湖口国土所及县国土局办证,都被拒绝“不予办理”,国土局认定房屋是陈弼丽所有,有据可查。
谭新华还贼心不死,不顾亲情,为了达到目的,与2012年先后两次状告到县人民法院,凭着自己是县干部,在此其间不停的往返县法院,与相关领导及法官打招呼,说假话,买通关系,使案情复杂化,真相无法查清,四年之久,却被县法院两次错判误判,最终成为典型的人情案,关系案。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院受理后,在二个月的审理过程中,实地了解取证之后,认定:此房屋纠纷一案,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发回茶陵县法院重审.
县人民法院定于2015年5月28日开庭重审,我处于一个母亲保护女儿的本能,盼望县法院的法官们公平 公正为民做主,维护我女儿的合法权益,还我女儿房屋,让家和谐,恢复到之前的快乐!
最后恳请相关领导从严查处谭新华以权谋私,干涉司法可耻违法乱纪行为,清除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败类,真正使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举报人:陈玲娇 430224197208267***
2015年5月10日
哈哈哈,谭新华从茶陵二中的一个普通体育老师几年间提升为副校长,然后校长,然后县科协主席,现在好像是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谭的人品真的很一般,不过有关系,我只记得其中一个关系是县里面一个银行的行长,其他我不清楚。说这些干嘛?一个体育老师凭什么直接做副校长?不是考上去的。他有能力吗?打篮球好像有一点,其他我真看不出来。因为我就是二中出来的。
2015-05-17 22: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