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一中医院是全国示范三甲中医院,经营质量一直优良,为常德市人民解决了很多的病痛。近年来更是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可就是这么好的一家三甲中医院却被要求改制,卖出股权到百分之七十,由非盈利性改为盈利性医院。职工代表并不是职工所选,而是院领导认命的中层骨干,实行年薪制。与广大职工签订解除事业身份的合同,得到极大部分职工的抵制。国务院十三五规划,制定中医院,妇幼,精神病院原则上是不允许改制。请问医院这样做合法吗,常德市老百姓看病不更困难了吗?改制背后是否藏有猫腻?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常德市第一中医院的批评建议,现就医院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1、市一中医院与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异地新建是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合作异地新建市一中医院既是改善医院“一车难停、一床难求、一片难照”硬件条件差、老百姓反映问题多手段,又是落实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湖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6月15日印发《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发〔2016〕12号)指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办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合作后,医院将引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引进高精尖的学科带头人,学科更健全、设备更精良、特色更明显,更好地服务常德百姓。
2、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常政函〔2017〕56号文件精神,保留了常德市第一中医院机构,承接现有人员事业单位编制身份、正常调资、职称晋升,保障所有人员至退休时可按现身份退休,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
医院职工代表历来系职工民主评议选举的代表,并非题主所说的都是中层骨干,医院与中国中药控股公司合作这一重大决策也先后两次经过全院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大会符合程序,均有据可查。
2017-07-19 20: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