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大人您好:之前也咨询过关于泊车卡退款的事宜,看到2010年递交的报告,现在都2012年了为何市政府迟迟没有下文怎么处理,也要有一个交代?虽然卡里的钱不多,但是积少成多的话,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为认真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对缓解当前我市交通拥堵,实施疏堵保畅工程意见和《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路内停车秩序、合理利用部分未实行禁停路段道路资源,有序开发道路泊车位并进行有效管理。如今全市主干道实行禁停,泊车公司随之被拆除咪表约80%。 向市委、市政府专题请示报告,等待有关部门和领导批示并设立专门的停车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的意见。其中对有关路内停车具体操作是,在适合安装咪表的路段安装咪表,实行咪表收费。如果正式得到批准并实施,则留在驾驶人手中的泊车卡还可使用。
如市政府相关部门不同意继续保留咪表计时收费,我们已作好卡费退款准备。并于2010年7月正式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请求解决泊车卡退卡款项的请示”。待相关工作落实后,按规定将卡中余额退还驾驶人。请您关注市政府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