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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杨林乡团田村支部书记叶瑞黄欺压污蔑百姓

2018-8-24 19:35:18发布23次查看
事由:请求政府部门为我爸爸主持公道,还我爸爸清白,为我爸爸伸冤,恢复名誉!
我爸爸姓李名国强,住韶山市杨林乡团田村新屋组村民,现年61岁,因2017年12月24日被团田村支部书记叶瑞黄无缘无故诬告我爸爸偷了他家的鱼,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利用手中的权利和关系启动派出所人员来我家搜查,闹得满乡风雨,使我年迈的爸蒙受不白之冤,我们家人身心受到落重打击,他欺邻霸道,无凭无据,臆断而为,严重毁坏了我爸在当地的名声,作为共产党员、支部书记,持权为所欲为,无故打压平民百姓,视党纲不顾,不为群众谋福,持强凌弱,使我家不得安宁!请求政府主持公道,澄清事实,责令他赔礼道歉,为我爸正名,若不还我爸清白,我愿舍命上告,我坚信政府一定会为民做事由:请求政府部门为我爸爸主持公道,还我爸爸清白,为我爸爸伸冤,恢复名誉!
某家鱼塘的鱼被偷,周围所有人都可以当作怀疑对象,公安人员到你家询问或者查看这是职责所在,只要你问心无愧,身正不怕影子斜,你气愤什么?难道被盗案子就不应该查处吗?难道到你家查案就是打压百姓,冤枉好人吗?实足的刁民可恶。
乡下公民,你别偷换概念、断章取义,案件调查可以怀疑任何人,但是在没有任何证据及结果的情况下,报案人不可以污蔑任何人并四处传谣,不然你报什么案,这不是藐视法律及公安机关吗?而且李家他们只是要求证明清白,何来刁民之说?
可以走法律渠道,把书记送上法庭
2018-01-07 2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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