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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政策

2018-1-31 4:38:40发布28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一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早在09年底听闻长沙市的“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计划”,就下决心毕业后要抓住这个回报家乡建设家乡的好机会,然而今年毕业之时网上报名,才发现该引进计划中对毕业院校的要求必须是211,985院校,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生却遗憾地不在引进范围内。
事实上,众所周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着不输于211,985院校的实力。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经国务院批准创办的第一所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的正规高校,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培养了我国的第一个理学博士、第一个工学博士、第一个双学位博士。依托中国科学院众多研究机构的培养力量,中科院研究生院的教育资源和教学体系都是十分先进和完善的,给予学生的锻炼机会、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机会非常之多。更不用说从生源上来说,科院学子本科基本上都来自于211,985院校,像本人就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而且很多本科同学也都选择在科院读研读博,以08年我们的考研录取线而言,我所在专业分数线是三百五十多,已经超过很多的211,985高校了;以就业去向而已,科院毕业的学生在各行各业都有着不错的发展和口碑,这些稍作调查也是可以验证的。
据我所知在科院还有很多硕士或者博士毕业生跟我一样,喜欢长沙也看好长沙的发展前景,希望有这个机会能前来长沙工作,而在与很多高校毕业生同等能力的情况下,却与“人才引进计划”的机会失之交臂了,空留一腔报效热血,实在是非常遗憾和无奈。不知道市政府、市人事局能否在人才引进之时,也考虑给予科院学子一个发展的平台,相信以咱们科院学子的能力,必能在长沙市的建设中大有作为。虽然在我毕业之时可能赶不上这样的机会了,但是向尊敬的市长提出意见,希望能惠及以后更多的学弟学妹们吧。
bala网友:
你好,首先衷心感谢你就我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你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但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相关政策对此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长办发【2009】52号文件《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人事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我市2009—2011年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是985工程重点大学,特别是整体实力雄厚的综合性大学和专业特色鲜明的多学科型大学,引进和储备的应届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长办发【2009】67号文件《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的适用对象为:“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2009年6月1日起至2011年三年内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是985工程重点大学引进储备的应届毕业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依据以上两个文件,聘用的“优秀青年人才”必须是211工程或985工程重点大学的应届毕业生。而国外的大学、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和部分科研院所,例如你的毕业院校是中科院,是不属于211工程及985工程重点大学,所以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能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范围。
对于你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征求了部分用人单位的意见,并与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协商沟通。在统筹考虑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最后决定您的这种情况还是不能够列入享受优惠政策范围之内,对此我们深表遗憾。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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