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政策好,让老百姓住有所居。本人袁文德家老旧木屋年久烂垮无法居住,万般无奈逼到拆屋翻修,因我不会说话得罪国土所等部份人员,拿着村组手续到国土办证遭拒,理由是离公路近,而我的屋是拆旧屋翻修屋,离主公路有50米远且中间还有条村道和小树林相隔,国土等部门因我无钱送礼拒绝办证,还将我屋送交法院强拆,憨厚老实人起亏,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主动拆除了顶层及门、窗等,但国土法院仍不依不饶要把我屋铲为平地,逼得我有家有屋不能居住,而三官寺路上汽车酒店离公路不到10米且严重影响交通和行洪,三官寺"商贸城"占地100多亩都是官商勾接谋私利无人管问,而老百姓翻修烂屋居住要强拆,天理何在公理何在,我要喊冤,为我主持公道。老百姓我不说半句假话,有老屋照片、村组手续、新屋照片为证。袁文德:1587443****
袁文德说明,本人袁文德的屋,县政府领导交办乡政领导正在妥善处理中,感谢政府。
这件事县政府领导交办乡政领导正在妥善处理,感谢政府——袁文德。
关于“农民袁文*一户一宅难住进”的有关情况答复
袁文德:
你于2018年1月12日在投诉直通车曝料“农民袁文*一户一宅难住进”的有关事宜,我局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慈利县三官寺乡朱木村1组村民袁文德未经有关机关批准,擅自占用三官寺土家族乡株木岗村1组集体土地建房。2016年慈利县国土资源局对袁文某涉嫌非法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经现场测绘后认定:袁文某建房占地面积132平方米,其中一般耕地(旱地)132平方米,经与三官寺土家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核对,袁文德用地面积132平方米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用地范围。袁文某占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六十二条之规定。
2017年5月9日慈利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袁文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慈国土资罚字〔2017〕53号),责令袁文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该《决定书》于2017年5月12日现场送达袁文某。
袁文某不服上述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于2017年8月3日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张国土资复字〔2017〕2号),复议决定维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慈国土资罚字〔2017〕53号)。
2017年11月9日慈利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程序催告袁文某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履行期限内,袁文某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内容。慈利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慈国土资罚字〔2017〕53号)的处罚内容。
慈利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31日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2018)湘0821行审8号〕,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慈国土资罚字〔2017〕53号)所确定的处罚内容。
慈利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18日
2018-04-15 19: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