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华容县退休几年的老教师,1997-2014年不符合国家政策收缴的个人养老金(去社保站查,每人缴了一万多元),为什么还不返还给我们?什么原因?是不是县政府的那个“遗转基因”在作怪?又想搞雁过拔毛,拦路劫抢呢?
“20179898”网络用户:
你好。你在《红网》“百姓呼声”反映“1997-2014年不符合国家政策收缴的个人养老金(去社保站查,每人缴了一万多元),为什么还不返还给我们?”的问题,已收悉,现根据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一.关于1997-2014年收缴个人养老金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发〔1996〕3号)文件规定,下列对象均属于参加养老保险的规定对象:
1.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中的全部工作人员(含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聘用制干部、计划内临时工,下同)
2.各级编制部门认定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民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中的全部工作人员。
3.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人事、工资关系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人员
4.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的全部工作人员(行业养老保险统筹的除外)。
我县是试点县之一,你曾经是一名国家教师,属于谢谢社保局的回复! 只要没被县政府拦路劫抢,我们就放心了!
湘潭也有类似问题。
2017-02-26 10:3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