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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选举权被剥夺了

2018-1-30 13:02:35发布37次查看
市长好,我叫彭友良,是宁乡县大成桥镇永盛村村民。我们村于今年5月27日举行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选举结果之一是两个村主任候选人都没有过半。作为三千多选民之一的我一直在等着再进行另一轮选举,没有想到在8月19日下午,我们村村支委开了一个村民代表大会,说这个村主任经投票决定不选了。我认为这种行为严重剥夺了我们永盛村三千多选民的民主和政治权力,请市长关注并希望对这种不法行为进行更正和打击!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大成桥镇永盛村未能如期进行村主任另行选举的情况说明
今年5月27日是永盛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正式投票选举日,选举产生了5名村委会成员,两位村主任候选人得票均未过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10日内进行村主任另行选举。镇、村两级选举机构基于以下原因未在10日内组织永盛村进行村主任的另行选举:一是该村选情复杂,如果立即进行另行选举,难于确保选举成功;二是该村已选举产生了5名村委会成员,可以正常开展工作;三是两名主任正式候选人均有群众实名举报有贿选嫌疑。并于8月19日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作出了暂时不再进行村主任另行选举的决议。
二、处理意见
鉴于上述情况,县委县政府认为,永盛村于8月19日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决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有冲突,所作决议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第十一条之规定,考虑到另行选举的法定日期已经超过,目前已督促大成桥镇党委、政府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按照《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规定的程序组织永盛村重新选举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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