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我叫袁和平,系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高岭村村民,2006年我不幸患了尿毒症,在湘雅附一医院靠做血液透析来维持生命,每周二次,每月费用需要4000多元(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爱人钱术英也患糖尿病及轻度精神分裂症多年,能错钱的新朋好友都借了个遍,这一笔费用对于我一个农民来说是非常庞大的,不幸中的大幸是政府政政策好,我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我们镇合作医疗负责人在“区开政办发[2008]38号文件”最新补助标准出来后仍然一直按2007年补助标准补助,每年只补助2500元(为了节省医疗费用我一直按家庭病床形式治疗)和镇合作医疗负责人协调多次希望按2008最新补助标准省级医院补助35%标准实行补助,但一直无结果,找到开福区政府也无结果,望市领导酌情处理。
为感!
捞刀河镇高岭村村民:袁和平
2009年9月19日
该问题已转交区政务中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