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中调入长沙,非湖南户口,当时户口、保险都挂在总部交,今年年初流产才知道很多就医保险不方便。请问我现在在长沙交生育保险,今年下半年怀孕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和津贴吗?由于我实际已经在长沙工作1年了,如果有要求要交够某一个周期,我可以把之前的保险补缴了吗?因为以前确实不懂这些。另外,之前外地的社保暂停对我有什么实质影响呢?十分感谢。
你好,根据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必须在用人单位连续正常缴费十个月以上,且分娩时仍在缴费状态的才可享受生育津贴等待遇,因此如存在欠费进行补缴才满十个月的,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外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由用人单位转至长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