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湘潭县石潭镇政府责成紫涟村村干部改变工作作风
3月28日原怀化市溆浦县籍的曾女士一行五人向笔者反映,曾女士数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与湘潭县石潭镇紫涟村一村民陈xx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现6岁),因双方感情、男方父母与女方矛盾等问题,导致女方多年来一直未能够在石潭紫涟村住居,连其日常生活衣物及个人学习书籍及工作工具(电脑)都被其婆家扣押,房屋大门紧闭;长期将其亲生孩子藏匿不让其探视等。28日为石潭法庭开庭审理男女婚姻讼诉之日,男方无故缺席。当时笔者建议当事人向石潭镇人民政府反映;综合治理办负责人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积极的联系了男方紫涟村村支书。起初该村村支书对该事情挺为热心积极解决,当他向村某一村委通了电话,却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时至今日对当时人没有任何实质性解答。社会稳定,家庭和谐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希望紫涟村“村支两委”认真为村民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
我镇综治办已与紫涟村核实,据调查,村委会一直试图与男方取得联系,但是男方一直联系不上,我镇将继续关注此事,关于婚姻诉讼,建议网友您走法律程序,通过专业人士解答您的疑问。
石潭镇人民政府
2018-04-18 17: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