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
请求各级领导按政策公平、公正解决参战部队退役老兵的优抚补助。
本人陈新葵,男,现年56岁,于1979年在广东省服役,于1983年退伍返乡,与我同一天入伍、一个部队、同一天返乡、同镇的谭建亮、曾昭伟、肖建中、左春华、丁健芝已解决多年,仅我陈新葵多年申请,却至今未得到解决。本人身体体弱多病,下肢残疾,残疾证号:4303221961122033****,不能参加重力体力劳动。请求各级领导给我们这些弱势病残退伍老兵在政策上一碗水端平,调查实情并予以解决为盼!
报告人:湘乡市梅桥镇金吉村(现合兴村10组)第四村民组74号
陈新葵
身份证号:43032219611220****
手机号码:138752848**
湘乡市金薮乡永乐村(原地南村)摇嘴屋场村民组220号
文建强
身份证号:43032219600322****
手机号码:181732862**
2017年12月4日
陈新葵:
你好!
经查,你的退伍档案中无参战记载,所在部队未被军队认定为对越防御作战参战部队,根据现有政策,不能认定为参战退役人员,不能享受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湘乡市民政局
2017-12-04 13: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