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澧县金罗镇星园村6组村民毛祖国胆大妄为,无视法律权威。于2016年4月4日私闯他人家中,对手无寸铁的老人(丁仕柏,69岁)行凶,用钝器恶意击打受害者头部至人重伤二级(常德市司法鉴定中心诊断)。截止到今日嫌疑犯任然逃窜不见人影,丝毫没有自首悔改的意愿。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现在已经陷入了极大的悲痛之中。希望各级司法部门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以示法律的严谨性,同时避免嫌疑犯在社会上再生祸端。
事发后,受害者家属在抢救伤者的同时,立即向金罗镇派出所报案,并配合派出所处理好相关事宜。遗憾的是,尽管线索证据确凿,但是由于金罗镇派出所警力不够,加上嫌疑犯家属极力的不配合,截止到今日案发近20天, 嫌疑犯任然没有抓获归案。恳请上级公安部门敦促地方基层派出所加派警力,尽快抓获嫌疑人毛祖国归案。
据悉,受害者为金罗镇星园村的一位普通村民(69岁)。在平常生活中克己守法,安分守己。案发当日,受害者独自一人在家吃饭,嫌疑人毛祖国突然闯入家中,用事先准备好的利器敲击受害者头部,老人立即昏厥过去。受害者老伴在田间干农活时发现嫌疑人行凶,大声呵斥住手,然而嫌疑人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事后嫌疑人逃走,受害者家人紧急拨打澧县人民医院120急救。前期受害者一直处于昏迷,神志不清状态,后经过多次头部扫描,医生发现受害者头部始终存在大块淤血,后来经过常德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受害者伤势已经构成重伤二级。截止到今日,受害者病情任然不见好转,可能存在开颅的风险,这对一位年迈受害者的身体是极大的挑战。据了解,受害者家庭条件一般,家属均在外务工,收入不足以维持老人所面临的巨额的医药费,现在全家人已经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希望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严惩凶手,还家属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道。
李志员律师:司法途径维权《刑法》第1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毛某上述行为已构成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可以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李志员律师,现任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市优秀律师、湖南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律师,湖南省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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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司法机关给点力啊 凶手太猖狂了 又有金锣毛书记后台,一定要严惩
凶手畏罪潜逃已经说明一切了,望有关领导能及时给受害者及家人一个满意的处理。
凶手畏罪潜逃已经说明一切了,望有关领导能及时给受害者及家人一个满意的处理。
额
凶手潜逃说明是真的,望公安部门尽快抓到凶手。
2016-04-19 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