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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易示范区上马乡政府院内被征收,大家竟然毫不知情?

2018-8-17 13:49:24发布192次查看
闻听早几天天易示范区两名工作人员来到原上马乡政府院内,逢人便说,“这里【原上马乡政府院内】早在2010年就征收过了,你们还没搬走,赶快搬走!”听听,天易示范区多“风趣”!
院内有生资、兽药、粮食、等多家便民门店,有合法合规经营十四年多的生产企业,被征收7年了,竟然毫不知情?!天易示范区多“风趣”!
院内产权分别有原上马乡政府、兽医站、信用社、农技站等,有的产权十多年前已经卖给了私人所有,被征收7年了,不用公示?不用任何程序操作?,大家竟然毫不知情?还就要搬走?天易示范区多“风趣”!
天易示范区发展至今,难道拆迁工作如此“风趣”过来的?两位普通拆迁工作人员都如此傲视民生、谈笑一挥间!则天易示范区的拆迁工作太简单了,真轻松!真舒服!令人羡慕敬佩!
天易示范区工作人员幽默风趣可爱!
质疑?2010年的征收内幕是什么?
有何公示?
操作程序是何内容?
如何执行的?
依据何法律法规?
示范区创下天下奇闻!
大家不知情的所谓征收法律上讲是否有效?值得推敲,如果少数权利人物私相授首式交易的行为,显而易见系非法、违规行为,自然是无效行为,必须重来!
难道物权法形同虚设?示范区工作人员大有征拆0付出架势之嫌哟,可转让价格不菲呀,真是货真价实的一本万利!
前后事件外人不可能完全了解,但有一个焦点必须弄明白:2010年示范区与易俗河镇政府达成征收协议,遗留后续工作问题是否明确规定归谁完善?这才是焦点!
关注!民生值得关注!
现在各地征收不少地方乱象丛生!
拆迁对于某些特定群体可能是一场灾难!
坚决支出依法维护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
2010年示范区与易俗河镇政府达成征收协议,难道双方都没有涉及善后问题的处理?具体政府负责工作人员岂会如此粗心大意?还是有意忽悠、侵害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期盼相关部门查证,给大众一个合理交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有可能又是一个可能演变的与民争利的典型案例!依法依规绝无矛盾发生,背离法规,乡村恶霸似的语言和行为必然引发矛盾!乡村恶霸是中央当前重点打击、铲除的对象。
佩服示范区的淡定!
该发生的事情还是会发生的!
因为根源问题没有去掉和解决。
难道物权法形同虚设?示范区工作人员大有征拆0付出架势之嫌哟,可转让价格不菲呀,真是货真价实的一本万利!
仔细阅读后觉得:湘潭天易经开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所代表示范区的回复简直是文不对题,胡扯胡谈! 首先楼主反映的是租凭原上马乡政府房屋做为酒厂被征拆的问题吗?不是!现在并没有被拆,只是被破坏周边,造成酒厂无法生产经营; 其次,楼主反映的是天易示范区征拆活动中创下三大天下之最:天下霸道之最、天下不作为之最、天下荒唐之最。示范区具体问题一字不提,瞎谈其他,大概是一贯作风吧! 再次,真是像回复中描述酒厂不知情被征拆铲平,哪还会有这里谈论一事,肯怕根本就是天下大事一桩,不说其他,只说几十t食用酒精发生意外时情景何等难测?!
附:
来自红网编辑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租凭原上马乡政府房屋做为酒厂被征拆的问题,已收悉。
该酒厂租用的原上马乡政府房屋产权是属于易俗河镇人民政府所有,该房屋在2010年6月,由易俗河镇人民政府与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征收合同,所有补偿款也全部支付。酒厂只是租用了该房屋,不是该房屋的产权人,征拆补偿只与房屋实际产权人发生关系。如对征拆情况还有其它疑问,请到湘潭天易经开区土地征拆收拆迁事务所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湘潭天易经开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所
2018年4月12日
看了示范区相关回复,矛盾重重,一眼看出: 2010年6月征收,而且所有补偿款也全部支付?然酒厂搬迁补偿款有没有?!? 说没有?不合法理法规和政策; 说有?是多少?有具体数字,是镇政府贪污了?还是某神秘人物贪污了?酒厂知情权谁剥夺的? 没有一个具体数字,则简直一个天下奇闻了!
2010年6月征收,而且所有补偿款也全部支付。然酒厂丝毫不知情,酒厂搬迁补偿款哪里去了?是镇政府私分了?还是哪个胆大妄为之徒个人贪污了?这就是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老百姓一个合理合法明白的交代!
2017-02-19 15: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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