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芦淞区民政局毁我名誉,侵我人权,不认错不道歉,请求查处
芦淞区民政局2013年9月29日发《回复》,侮辱诬告诬蔑上访人是“当今造谣派”,给上访人戴上9顶政治帽子。
1、组织部查办。2013年10月上半月区组织部廖副部长经请示陈部长同意,找局长刘中南谈话,请被告区民政局修改和删除《回复》中侮辱人的内容。
2、2013年11月初,区民政局不听组织劝告不修改不删除《回复》侮辱内容,将《回复》发给了区信访局,构成二次侮辱侵权。
3、省领导查办:芦淞区信访局《审核报告》称:“经省领导批阅交办……的信访事项,我局10月30日已收悉”。
4、不听组织劝告,不畏省领导查办,2013年11月20日,区民政局一方面在国家信访局网户上欺诈发布《答复意见书》,另一方面教唆区信访局违法侵权发布《审核报告》。
5、国家信访局两次查办:2013年底和2015年10月两次直接查办,均有区民政局受理告知单为证。
6、株洲市优提促查办,经办人是市纪委易卫平主任。2014年1月22日,区民政局给市优提促的《回复》,二次诬告上访人。
7、政府两次开会查办。区民政局《报告》称:“关于反映工作人员辱骂、伤害上访人的问题,2014年1月26日副区长林坚召集了优化办、民政局、信访局、法制办、白关镇、东庄村及当事人一起协调处理该事”。在会上,局长刘中南造谣说“回复是你抢去的”。还狂喊“把票收回来”,又一次侮辱上访人,显示他的霸权!
株洲市信访局副调研员刘海梅也主持召开了类似的会议。
8、2014年3月,市、区人大查办:市、区人大关于“区民政局损害上访人的名誉”“谩骂、污蔑上访人”的查处,区民政局2014年3月25日的《报告》回印称:“投诉人反映的民政局工作人员谩骂、污蔑上访人的情况,我局经过调查,没有发现这种情况”。区民政局全盘否定《回复》侮辱上访人的真实情况,至上访人予死地。全盘否定市、区人大的查处,拒不认错,对抗上级组织和领导。
9、2014年3月,省委领导的秘书给上访人来电询问办理结果?
10、2014年4月,区民政局仍不顾上级多次查办,仍按照《回复》所称“敬请有关部门,尤其是市商务局对刘建邓进行相关教育”,又一次发《回复》和诬告信给株洲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在百忙中派纪检组长黄克琦、人教科长朱赛军、党员邓强集体找刘建邓谈话。《回复》和诬告信构成二次侮辱侵权。
11、株洲市民政局对《回复》的决定没有复议。芦淞区民政局2014年10月22日上湖南红网《百姓呼声》造谣称“已进行了行政复议”。欺骗8600网民,毁我名誉,侵我人权,铁证如山。
12、湖南红网《百姓呼声》跟踪报导区民政局《回复》侮辱上访人一事,时间长达5年之久,刊登举报文章25篇,点击网民6万人次。如2014年12月5日《芦淞区政府将人逼致脑中风问责一事尚未落实》;2015年9月10日《芦淞区民政局损害公民名誉》;2016年11月2日《芦淞区信访局搞非法审核》;2017年2月24日《芦淞区民政局见死不救搞报复》。
上述四例文章,足以证明:五年来,芦淞区民政局9顶政治帽子、三次造谣、违法侵权、欺诈造假、三次不作为打击报复系列作恶,对上访人打击非常严重,使上访人精神恍惚,茶饭不思,夜不能寐。直接引发了上访人脑梗死。现半身不遂,吃饭穿衣洗澡都要老婆帮忙,每月药费一、两千元。芦淞区民政局系列作恶,造成上访人政治、经济、名誉、精神、身体、家庭团结六大损伤损害。
诉求:查办芦淞区民政局,令其书面认错、赔理道歉,赔偿经济损害!
上访人:刘建邓
2017年12月14日
电话:28217621 18229187316
我们只是小老百姓,胳膊肘拧不过大腿的,还是算了吧
2017-12-14 10: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