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年前在澧县大堰垱一家小美容店做了个双眼皮手术,当时不知道老板娘根本没有行医资质和经验,稀里糊涂被骗上了用按摩床做的手术台上,手术完后眼睛几乎失明状态,老板娘连哄带骗把我送回了家,后来仗着自己和检察院的关系不肯赔偿一分钱,之后我出院后经过朋友的帮忙告到了公安局,这样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公安局把对方拘留了,可是对方靠关系搞了个取保候审,案子交到检察院就没有了音讯,我直接问检察院可是检察院却说不出有力的理由,今天我才听到别人说是对方托关系把这案子压下了,我告状无门,难道这样没有天理了吗?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这样胡作非为非法行医造成事故后不会得到法律的制裁?是不是关系就是法律?那国家定制法律专门干嘛的?我只想求个说法。
虽是一面之词,但为了政府的公信力,我觉得相关部门还是有必要说明一下事情的原委。
2017-08-15 22:2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