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中良严重超生被招聘为农技员,
占有责任田问题的举报
举 报 人:曹莲湘,身份证:43032219640423xxxx,电话:18511037286
被举报人:王中良,中共党员,东郊乡退休职工
刘爱娥,中共党员,东郊乡助理乡长
陈阳升,中共党员,原东郊乡农技站长
事实与理由:
王中良,男,1952年出生,中共党员,退伍 军人,村干部。1987年超生第四孩,按湘乡县湘党发(1986)30号文件,必须开除党籍,撤销村干部职务。
1989年王中良行贿,受邪恶势力庇护,不仅没有依法依规处置,反而高聘为原新研乡农技员。违反了湖南省5厅局湘农(1989)技字第70号“第二:纳入城镇计划管理的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觉悟,遵纪守法……”。刘爱娥身为原乡计育专干,明知其干叔严重超生,在计划生育颠峰期,违背国策,包庇王中良,刘爱娥是违纪违规直接责任人。
1994年共产党员王中良招工违反湖南省8单位湘计劳(1994)318号文件第4页“(三)对于下列几种情况的人员不得办理农转非和招工手续,(1)违反计划生育的,”中共党员刘爱娥身为东郊乡计划生育主任,中共党员陈阳升身为农技站长,明知王中良超生,无党性、无原则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王中良违法乱纪,“农转非”后,仍享有政府责任田。
1996年中共党员陈阳升违规申报王中良转干,被曹莲湘举报,王转干未遂。陈阳升不知悔改,联合计育主任刘爱娥,利用职权报复举报人曹莲湘。表现在:1)临产独生举报人讨论引产,罚款450元,不许转干;2)1997年哺乳期恶意安排举报人远地上岗;3)1998年不许举报人与临时工挤住公房,不许举报人按政策购买公房。纸质通知举报人“不许上班,停发工资。”举报人被非法剥夺转干、非法剥夺劳动权十年。
中共党员刘爱娥、陈阳升无党性、无原则,庇护黑恶势力超生“英模”王中良。非法剥夺举报人曹莲湘转干被逼提前退休五年,剥夺举报人劳动权十年。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王中良、刘爱娥、陈阳升,他们是混在中共党内的地蝇。
附:东郊乡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7月7日函。
湘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9月21日意见书。
2018年2月7日
这样的事例湘乡太多。政审也是钱和关系!
2018-02-12 15:2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