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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停止在衡阳愉景新城小区地下室建农贸市场的报告

2018-8-15 1:42:01发布31次查看
愉景新城开发商珠江合创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在九栋地下夹层及周边区域建设号称全市最大最全的农产品生鲜市场,包含活禽、水产、干货等25个分区。得知消息后,相关业主十分震怒,强烈反对,要求开发商及相关部门立即纠正错误,停止建设愉景新城生鲜市场,还愉景新城小区和谐安宁。
在小区高楼下面强行建设生鲜市场于理不合,于法有违:
1、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环境污染必然大,生鲜市场必然有粪便、动物内脏、鲜血等其它废弃物,这些东西在热天一小时就发臭,各种气味、污水污物无法避免。由此而产生的蚊蝇、老鼠、蟑螂等势必增多。噪声扰民天天有,货车声、交易声、鸡叫声可能从晚上三点钟就开始。交通阻塞经常化,小区西出口道路设计是供业主小车通行,现在要成为货物集散的主要出入口,只要一辆货车停在出入路上,连消防车都进不来。治安问题复杂化,小区的封闭化管理更会难上加难。不管开发商说几星级市场,说得天花乱坠,但找遍全国,还没有一个生鲜市场真正实现无害化处理。
可以预料的是,生鲜市场搞在楼下,必然是:粪便、鲜血、内脏,不堪入目;蚊蝇、蟑螂、老鼠,四害横行;臭味大、病毒多、忧失火,难以安眠;鸡叫声、货车声、叫卖声,夜半惊魂! 9栋10栋号称愉景新城小区楼王,处于二万多人的小区中心,广场所在区域,核心展示窗口,且仅此两栋居民就近2000人,为什么要把脏乱差的生鲜市场强加给我们。
听说将市场搬迁到小区是为了清理马路市场,创建文明城市。但其它城市生鲜市场普遍与小区隔离,只建棚架或供商户租住的低层住房。而我市却反其道而行之,要把鸡飞狗叫的生鲜市场建在30层高楼之下的夹层中,建在居民高度集聚的大型小区内,突破了广大业主的承受底线。难道让小区居民日日厌恶,夜不安眠,长期抗争,群体上访,就是开发商和政府相关部门送给我们的中国梦?难道这就是我们衡阳市要的城市文明?我们业主坚决不答应!将穷尽一切手段抗争到底!
2、疫病和消防安全隐患严重。
自出现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以来,每年都有病例报告,且重症病例病死率较高。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感染均来自活禽交易区,我市也多次发生禽流感病例。病毒怕光怕风,夹层中不通风,不透光,正好是病毒繁殖的温床。愉景新城人口高度集聚,把活禽交易区安排在这样的高楼夹层违背常识。如发生病毒流行谁负责?这不是置愉景新城小区数万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吗?
衡阳113市场大火,死伤惨重,教训深刻。现在却要把包括干货市场的综合食品市场搞在30层的居民楼下,万一失火,1000余居民如何逃生?这种消防评估是如何办出来的?安全大于天,安全是一把手工程,敬请相关部门的一把手和市委政府的相关领导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愉景新城地下夹层市场的安全问题重新审查!
3、未经小区业主同意的市场建设侵犯了业主权利,是违法行为。
愉景新城开发商珠江合创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在九栋地下夹层及周边区域建设号称全市最大最全的农产品生鲜市场,改变了小区封闭管理模式,涉及四个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是开发商是否具有该区域的专有产权,是否有权出售该区域。二是该区域原规划用途是否为农贸市场或生鲜市场,是否符合小区开发之初的规划。三是如果符合规划,也不能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必须举行听证。四是改变小区封闭管理模式和改建小区道路需经过小区业主三分之二多数同意并签字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第一百三十六条: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2016年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开发商建设面向社会的生鲜市场,事实上改变了小区封闭管理模式,而且正在改建道路和市场入口,依法应获得小区双三分之二多数同意并授权。而开发商不仅未获得同意,连通气和协商都没有。这是对法律的侵犯,对小区业主的蔑视!是非法无效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市商务局等部门明知愉景新城是居住为主的封闭管理小区,小区业主对小区道路及公共区域具有排它性物权,却未经听证,把满足其它小区需要的公共开放式市场安排在愉景新城小区内,这是对法律的无知,对业主物权的侵犯。不顾环境、安全、民意,擅自行文批准,更是利令智昏。要求开发商和相关部门尊重法律,尊重民意,立即停止侵权。
4、小区难于长期承担管理公共市场之责。
小区是居民安居之所,应安全为上,安宁为上,环境优雅,应人车分流,出入车辆以小车为主。一当建设公共市场,人员混杂、车辆混杂,即使禁止货车按喇叭,单是加油的声音和排放的尾气都受不了,更何况农产品商户往往半夜三点就开始交易。可以肯定,环境容量的冲突,作息时间的冲突,运行成本的冲突,决策权限的冲突,治安环境日益复杂,管理难度不断加大,都会成为长期困扰小区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业主大会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决议难于执行;法律赋予业主大会管理本小区物业的权利将落空。星级市场是画饼,矛盾升级是必然!
农产品鲜活市场是城市公共产品,理应由政府辟出专门地块建设,由政府公职人员管理。而且蒸水以西未出让的地块还很多,不难找出适合建设生鲜市场的地方。如果开发商真有公益心,也可以由开发商专门买地,不建住宅,专门建设市场,而不应挂羊头卖狗肉,侵犯业主利益,在小区与业主对着干。
在愉景新城小区建设生鲜市场,于理不合,于法无据,安全风险极大,环境影响极大,民意阻力极大,危害深远。我们小区业主将穷尽一切手段,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坚决阻止非法的市场建设。希望开发商尊重法律,尊重业主权利,立即中止市场建设;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尊重民意,尊重发展趋势,收回已发文件;希望各级主要领导以民生为本,迅速过问此事,防止事态扩大。
商务局批复文件在此
消防验收报告随时供查阅
2018-01-04 20: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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