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芙蓉区辉煌国际城11号栋的业主,最近一直为买了一套辉煌国际城的房子弄的心力焦脆。去年5月份买的房子,合同规定2011年12月31号交房,开发商在2011年12月31号前无通知交房,本人也没收到入伙通知书,但是那天已经开始通知其他业主交房了。开发商声称已经具备交房条件,实际上《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备有看到,经过咨询建设局质检站,确认辉煌国际城并没有办理本表,找开发商理论,当提到开发商违约时,开发商牛b轰轰的直接要求我们业主打官司,我是长沙辛辛苦苦的打工仔,也不可能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和财力打这场官司。现在发商简直毫无顾忌,欺骗业主,想尽办法让我们业主签字,同时蛮狠无理的拒绝索赔违约金的要求。我请求市委是政府援助,还我们这些业主一个公道。
砖头: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现就您来信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辉煌国际城目前还没有办理竣工备案,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http://www.csjszj.cn/)能查询到。
而房屋交房标准,是以合同约定为标准。如开发商交房条件与合同约定有差异,建议您根据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个人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