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在长沙的城市建设中存在着大量随意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的现象,从市长到建设单位到监督执法部门都认为这是正常的,是城市发展中不可避免的,殊不知这种认识十分有害,如不改正,后果十分严重,对长沙的发展、人居环境会产生极大危害。
国家住建部指出:大量移植大树、古树;对河湖水系实施截弯取直,甚至改变河流自然走向,大量采用硬质驳岸、堤坝等水利工程措施,严重破坏了水体、湿地生境,导致原有水生生物消失和水体自我净化能力的丧失。是十分有害的。必须严格实行绿线管制制度,加大园林绿化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大树、古树的移植和砍伐,对临时占用绿地等严格把关,加大社会监督。
望市长以此为鉴,加强树木生态保护意识,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不要随意砍树。
关于2010年国家园林城市(区)复查情况的通报
2010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结果
二、限期整改的城市
辽宁省大连市、福建省永安市、湖南省长沙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csjs/201105/t20110520_203444.htm
huyoung先生:
您在市长信箱建议加强树木生态保护意识的来信已收悉。首先,十分感谢你对长沙林业生态建设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建言。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局现答复如下:
一、我们认为,强化树木生态保护意识,严防随意砍伐树木是十分正确的。树木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资源。近几年来,我市在城市建设中确实存在一些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的现象,给城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城乡绿化建设带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与长沙“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幸福家园”建设的发展要求极不相符。正如您说的,如随意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的现象不加改正,后果十分严重。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加强树木生态保护十分必要,严防随意砍伐树木刻不容缓。
二、事实表明,市政府和市长是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执法部门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毁林砍树等不法行为的。市政府和市长历来对树木等森林资源保护是高度重视的,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强调要从建设“两型社会”、维护生态安全的高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厉打击毁林砍树等不法行为。在岳麓山,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还带头认养古树名木,积极保护树木资源,全力维护生态安全。2007年以来,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先后颁布实施了《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管理办法》、《长沙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长沙市绿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城区以园林、城管,农村以护林员队伍为主体的城乡绿化资源管护体系,园林、城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林业部门,持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绿盾行动”,严格保护以树木为主体的森林资源,对非法占用林地、毁林砍树等行为予以了严厉打击,有效提高了树木等森林资源的保护能力,为长沙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化城市”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三、努力整改,不断提高遏制随意砍伐树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能力和水平。我们深知,在长沙城市建设和发展大提速的过程中,遏制随意砍伐树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在今后的工作,我们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和努力,有效提高森林资源管护能力。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切实从思想源头抓起,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信以及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随意砍伐树木、破坏森林资源的危害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知识,弘扬生态道德,大兴爱护树木新风尚,增强全社会爱护树木、保护森林的自觉意识。二是加强立法保护。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完善树木采伐管理制度和办法,使树木采伐逐步走上了规范管理、依法保护的轨道,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护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有效维护生态安全。三是严厉打击惩处。严格实行护林有功者奖、破坏者罚的政策,综合运用行政、法制、经济手段,对随意砍伐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惩处,严厉打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毁林砍树等不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