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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酉港镇几个村欠两户村村民近10万借款不还

2018-8-12 8:47:23发布26次查看
我叫施新民,是汉寿县酉港镇两户村村民,只因从85年起,酉港镇的几个村欠我近10万的借款不还,且不承认了,我现毫无办法,只的硬着头皮现汉寿县人民政府,其理由一,借条上盖着汉寿县某村民委员会的公章;理由二,村里借的那些钱,其实也大部分进了县财政,就拿县政府号召春征一事来说,新年刚过,农民颗粒无收,且春天正值农民播种季节,正需要用钱,哪来余钱上交政府,为完成县政府下达的任务,村干部只得四处借钱上交;理由三,大概是2000年左右,不知是县政府还是酉港镇政府搞了个不兴利息运动,把2000年以前所付给我的利息,全部抵了本金,所以现在他们说都不欠我的钱了,试问这合法吗?理由四,现在这些村都合并了,没有单独存在了,谁也不管了,我不找他的顶头上司,(收钱的部门)找谁?理由五,我的借款利息是属国家法律保护范畴之内的,不属于高利贷。
我们挣的是血汗钱啊!90年我们两口子就南下打工,家里丢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无人照管,大女儿刚14岁。二儿子12岁,三女儿11岁,既无外公外婆管,又无爷爷奶奶带,只得让他们自己管自己,想起来真心寒啊!可挣的那一点血汗钱,又被汉寿县政府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全部借走,且这些钱又进了汉寿县的财政部门,知道今天,县里就是不管,村里既不承认,更不用说还钱了,且还说不兴利息,只还本金,不欠我的钱了,试问法治社会,还讲法吗?我真是喊冤无道,告状无门。无奈何,现只得向上级领导写信投诉,我就不信我的盖有汉寿县某村民委员会的公章的借款不兴,不还会无人问津!无领导管吗?
我向上级领导求助,望领导指点一二。
汉寿县酉港镇两护村村民 施新民
2018年1月9日
2014年开始,村帐由镇代管,当年9月份,酉港镇原莲花园村(现合并为幸福村)移交账目余额表到镇经管站。经查,移交账目余额表中的长期借款及应付款科目欠施新明两笔款项,其中一笔是13261.94元,另一笔是4.5元,据调查了解当时借款用途是建村,至于这两笔借款是什么时候借的,借了多少,还了多少,由于年限久远暂未了解清楚。
据现任村干部讲,富有村(原两护村)所有借款已全部还清,镇经管站移交表中已没有借款科目;尚欠款村负责人表示: 目前,村级财务紧张,暂无还款能力,如果上级下拨有债务化解资金,将优先考虑。
关于利息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2002年税费改革后,所有借款都不再计息,施新明的借款于2002年元月1日起停息挂账。
酉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8日
2018-01-12 13: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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