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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霸道“强规”践踏弱势百姓权益

2018-8-12 1:21:01发布59次查看
永顺县作为一个民族地区贫困县,在近来的城市建设方面不断出现霸道“强规”践踏百姓利益,特别是在住房建设上严格制止百姓修建住宅,以城市规划为名保护开发商利益,致使房价逆势增长,老百姓苦不堪言。我本人就是这种“强规”政策下受害老百姓的一个缩影。
我名彭荣芝,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河西居委会居民,今年53岁,全家共6口人,上有年迈的父亲,下有成年待婚的子女。我有合法和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住房已成危房被霸道“强规”而无法重建,一家人分散租住,流离失所,申请危房重建困难重重,生存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生活苦不堪言。
一、房屋情况
1、安全隐患严重。修建30多年的房屋(1984年)主体结构严重受损,地基经过“7.23”、“5.31”等几次特大洪水的冲刷,外围保坎破坏,泥土暴露,已成危房(附照1)。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又难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每到洪水季节以粗绳捆柱,全家忐忑不安,彻夜难眠,无法安居。规划局、民政局、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已实地鉴定为危房。
2、居住空间狭小。底层房屋已经破损(附照2)无法住人。随着子女在外地读书陆续毕业回家待业,两间房屋无法容纳成年子女,严重影响家庭生活。
3、住房困挠生活。由于住房不能重建,年轻人不敢在危宅居住,一家人被迫分3处租住,我儿子结婚后只能在外租住,儿子儿媳都是待业青年,没有固定收入,他们正值生育年龄,因为居无定所,租房压力也大,一直不敢生育;两个女儿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住房问题也一直困挠生活;父亲年老多病,由于居住环境恶劣,长期在外寄住,赡养老人极不方便。
4、部门作为不公。我家一沟之隔的土地上商品房早已拔地而起(附照3),同处“规划”地带的新修住宅比比皆是(附照4、照5),似乎没有受规划限制,我作为一个尊重部门“规划”,相信当地政府的良民,为什么通过正常合理的渠道办理建房手续却困难重重。老实人就应该吃亏吗?!我对相关部门的行政作为万分不解。
二、上访情况
近年来,我多次向相关部门和领导申请诉求,虽然各级领导都很重视,但相关部门三番五次的推诿和敷衍,却一直没有实际合理结果。
1、2011年我准备危宅重建,我多次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我的实际情况,一直没有结果。
2、2013年8月,我找到县规划局主管领导张远富请求准我进行危房重建,得到的答复是:“县里不批!”。
3、2013年到2014年共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孔凡卫反应了三次,2014年5月,第一次得到明确答复:“近期解决!”。
4、2014年6月6日,县委**亲临我屋现场查看后说:“研究再回复!”,一周后,我再次找到**,**回复:“你这个房屋确实危险,但建还是不能建,现在还解决不了!”。
5、2014年7月28日,我再次找到**,他在我报告上作出批示:“请灵溪镇就此户问题拿出意见,交规委会讨论。”,后改批:“请棚改办就此户问题给予维护改造支持”。(附照6)
6、2014年8月1日,我找到县棚改办负责人肖绍军,看到领导的签字后批复:“此房纯属私房,此维修是否属于棚户区改造,暂时政策未出台,不能作为棚区维修”。(附照7)
7、2014年9月28日,我给州委叶红专书记写信反映我的困难处境。10月份,我上访到州里,相关工作人员答复:“叶书记已作了指示,你到县里等结果!”。
三、答复情况
我通过正常信访渠道向上级领导持续反映了3年多时间,得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的答复。
1、规划局答复。共两套解决方案:一是建议您另行选址,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我局积极配合相关建设手续;二是建议在7米规划红线以外修建,可积极配合相关建设手续。
2、灵溪镇答复。共两套解决方案:一是建议在规划未实施和保障房未落实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对其现房进行维修以暂时保持现状(又被棚改办否决);二是根据其家庭实际住房需求(而不是按市场价值置换)解决两套保障房。
四、霸道“强规”
永顺县政府霸道“强规”,为什么这么多年规划而不实施,没有具体实施的时间,却要让相信党支持政府的老百姓吃亏,成为长期搁置一再更改的“圈地政策”的受害者。相反在相同的规划区域内敢于强力维护自身权益的人都已重建自己的住宅。我认为以上方案都是不同程度地应付上级领导批示和老百姓诉求。我个人的建房诉求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1、理由之一。一是我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需要为生计劳作,我现在的住宅基地处于城中,我一家人菜行卖菜作为谋生手段,规划的保障房一般都在郊区,生产生活受到制约,一家人无法谋生。同时,保障房的价值远不能与我家宅基地相等,属于强制置换。
2、理由之二。保障房建设遥遥无期,至今只是一句空话,我子女已经成年,急需成家立业,置办自已的住房。
3、理由之三。主体受损的房屋整修要从基础堡坎做起(工作组现场查看,堡坎及房屋整修至少需1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危房整修资金标准相当低,每户大约几千元,根本无法保障整修后的住房安全。
4、理由之四。规划部门建议另行选址,既不提供地方又不提供资金,是要我把自家的房屋和宅基地白白送给政府吗?实在太霸道!建议在规划7米红线以外修建,纯属故意刁难,我家住宅进伸长8.3米,减去7米,怎么建房?!
五、我的诉求
我强烈要求危房重建维护自身合理正当的权益。请求相关部门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能,给我办理相关危房重建手续。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要构建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和谐社会,国家一直投入大量的资金为我们贫困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我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不用国家出一分钱,而是通过自己一家人辛苦劳动积攒的血汗钱来重建自家的危房,一个如此正常、合情、合理、合法的愿望却被政府相关部门横加阻挠,这社会公平吗?正义吗?这些年来,我无数次向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耗费了巨大的精力、财力和时间,虽然领导一直说很重视,但却一直没有结果。我们一家人已经受不起政府和相关部门“踢皮球”一样三番五次的推诿和敷衍了,我和家人一直在危宅中日夜担惊受怕过着日子。为了拥有自家的一栋能挡风避雨的房屋,万般无之下,我只有通过红网这个权威平台对正义和公平进行伸张,呼吁当地政府真正履行“忧民之所忧,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帮助我们一家人实现这个关于家的梦!
诉求人:彭荣芝
2015年12月30日
支持楼主,多年来,政府将多处老百姓居住地纳入规划红线内,什么沿河风光带、南山建设区等等。问及何时能实施,答复“不知道”,反正一时半会也不会实施,更甚者就是不允许老百姓改修、新修,不管你是不是危房。一年一度的规划计划,老百姓无从得知。
2015-12-30 17: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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