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县政府修建兰坝公路(原塘坝公路)以来与各村组签订了无偿供地协议,逢山过山,逢田过田,大家积极配合政府需要,就在施工至白云湖村六组陈立全责任山段时,陈立全以山场内种有名贵药材为由,要求政府高额赔偿金,他说的名贵药材,其实就是城步本地人叫的(闭眼堆),在没有任何专业机构鉴定所谓的名贵药材的情况下,经过多次沟通协调,陈立全既然能拿到政府各项补偿2.96万元,而其他同样受损山林分文未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这多达5年之久时间里,由于陈立全多次阻工,排水没有得到有效的排放,导致公路下面住户(陈立新,陈立刚,陈立祥)房屋多次受水冲洗,房屋进水基础变型地基木方腐??,甚至连楼板的淤泥清理,一直以来未得到政府重视,至今未得到妥善处理难道老百姓的生命财产还不如他人的名贵药材?
陈立全钉子户为了私人利益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骗取国家补贴达2.96万元,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论处,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房屋受损住户:
陈立新电话18230693513
陈立祥电话13141972027
陈立刚电话15211996308
你这么关心,不如亲自解决!何必发号施令,指手划脚,自称“钦差大臣!
时刻网友是个狼牙棒,翩跹乱舞,眼睛有问题!
身正不怕影子歪,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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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民:
关于白云湖村陈立新等人反映“修建兰坝公路致多户住房房屋受损,至今未妥善处理”的调查报告
陈立新、陈立祥、陈立刚三人2018年4月30日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修建兰坝公路致多户住房房屋受损,至今未妥善处理”。儒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在2018年5月3日成立以镇交通站、驻村干部和白云湖村支两委为成员的调查组,对其反映的问题到兰坝公路白云湖村段调查,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陈立新、陈立祥、陈立刚三人居住地属白云湖村六组位于儒林镇龙凤村、白毛坪乡青峰村交界之处,是一个交通不便,信息蔽塞的地方。为解决当地面貌,白云湖村民委员会多次向县政府要求解决交通问题,县交通部门于2007年立项纳入计划,由于经费紧张,要求当地受益群众在公路经过的地方无偿提供土地,得到群众支持。然而白云湖村六组村民陈立全在项目实施前签订了无偿提供修建公路占用山林、土地、稻田的《协议书》,但经过他家山场时,他又强烈要求按国家公路标准给予补偿,经当地政府多方筹措,只解决了其中药材及其它补偿经费共计2.96万元,达不到陈立全的要求,因此多次阻工,至使项目没有正常完工。
二、陈立新、陈立祥、陈立刚诉求
1、在修建兰坝公路时,由于陈立全多次阻工,积水没有得到有效的排放,导致公路下面住户(陈立新,陈立刚,陈立祥)房屋进水,要求政府妥善处理。
2、陈立全为了私人利益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骗取国家补贴达2.96万元,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论处。
三、调查情况及答复意见
(一)调查情况
1、修建兰坝公路时白云湖村六组集体签订了《协议书》,内容如下:修建“兰坝”公路占用大井村六组山林山地的协议书兰坝公路是我县今年通达工程项目之一,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为了地方的发展,经我村六组群众大会,统一思想,就有关协议如下:
(1)一致同意修建,大力支持。无偿提供修建公路占用我组山林、土地、稻田。
(2)所占用的山林、土地、稻田面积由组上统一调整,做到公平合理。(在公路测量完毕,实行调整)。
(3)积极配合,不设障碍,各户同意,签字为证。
当时白云湖村六组各户户主都有签字为证,陈立全也签了字。
2、2018年5月3日.调查组调查情况
(1)修建兰坝公路共赔偿陈立全中药材1万元,其它资金1.96万元,共计2.96万元,属实,此款并不属于陈立全骗取国家补贴。
(2)现场观察,因公路修建时由于陈立全多次阻工,路上积水没有得到有效的排放,导致大雨时路面积水排放不及时,公路下面住户(陈立新,陈立刚,陈立祥)房屋会进水。
(二)建议意见
1、儒林镇人民政府协同白云湖村支两委做好陈立全的思想工作,按签定的协议支持村里的基础建设。
2、建议兰坝公路指挥部在陈立全屋后兰坝公路边修建挡土墙,防止滑坡。
3、建议兰坝公路指挥部将接近陈立全屋后兰坝公路路面填高,排除路面积水。
4、建议兰坝公路指挥部将陈立全屋后兰坝公路水沟积水引入排水涵管中。
儒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日
造成房屋受损,赔偿,追责希望政府部门跟进
2018-04-23 00:1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