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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次反映邵阳市隆回县三阁司镇优先村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

2018-8-11 16:01:15发布367次查看
本林十一组王石连二胎符合规定并有《准生证》,于2000年在自己家里生下二孩,又及时通告了村里要求上户口。孩子将上学的11年前,现任村支书张柳梅(当时任妇女主任)以孩子未上户口为由上门收取王石连300元开票(被举报后其已经向王石连承认错误并承诺退还全款)。2011年9同26日,张柳梅和乡干部在其家里收取本组贫困户孙在礼12000元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没有开票给孙在礼。2014年张柳梅前后两次擅自收取孙在立(孙在礼弟弟)8500元计划生育罚款,后退回2000元给孙在立亲自去派出所做亲子鉴定费用,孙在立总共交了8500元(亲子鉴定费2000元在内),都没有拿到罚单和收据。
2018年4月16日,因孙在礼两兄弟的事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我在湖南省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又发帖《再说隆回县三阁司镇优先村的事》。4月26日三阁司镇人民政府回复:
“王石连300元情况说明:11年之前因王石连小孩出生后没有在一个月内落户,到派出所落户时,派出所收取罚款200元,50元为三阁司乡卫生院办理出生证所需费用,另50元为租车费用。你所反应的问题不属实”。“孙在礼12000元情况说:2011年9月26日,三阁司乡计生办征收孙在礼超生三胎社会抚养费12000元(收据证号0910471777),计生办有罚款依据可查,你所反应的问题不属实”。“孙在立8500元情况说明:经查孙在立共生育三个小孩,其中只有一个小孩已落户,于是找张柳梅帮忙办理小孩上户,张柳梅共分两次收取7000元,第一次3500元为孙在立二孩办理上户,其中办理出生证费、亲子鉴定费和落户费共3600元,第二次为办理孙在立三孩上户,其中2000元后退回孙在立。你所反应的问题不实”。我对以上回应极为不满和愤怒,意见如下。
1.张柳梅说王石连二孩未上户口疑点多,即使如此也应该由村里负全部责任,张柳梅不应该上门收取费用、更不应该收取租车费用。
2.因为张柳梅早已承认错误并承诺退还全款,所以不存在镇政府所说的(派出所罚款、卫生院办理出生证费用、租车费用)谎言。纯属三阁司镇人民政府无中生有、拿多种借口故意包庇违纪行为。我反映王石连的300元情况属实。
3.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孙在礼交了罚款(12000元)没有拿到罚单是事实,明显是村乡两级乱收费乱罚款。三阁司乡计生办的收据疑点多。我反映孙在礼的12000元情况属实。
4.孙在立总共交了8500元(包括亲子鉴定费2000元),也没有拿到罚单和收据是事实,全是张柳梅一人乱收乱罚。三阁司镇人民政府的回应:“张柳梅共分两次收取7000元、其中办理出生证费、亲子鉴定费和落户费共计3600元。”这都是借口,亲子鉴定费明明是孙在立亲手所交、还睁着眼睛说瞎话。我反映孙在立的8500元情况属实。
请问三阁司镇人民政府:这些干部的孩子、孙子出生后有这么多罚款和费用吗?村干部为村民办理职责内的事情怎么是帮忙呢?又要租车费(跑路费)是哪条纪律规定的?孙在礼两兄弟交的钱入国库没有?又给各当事人开票了没有?所以我反映的问题全部属实。都是村镇欺压百姓、以权谋私、相互包庇、互相贪污。
以上仅仅是发生在我身边的典型案例,类似问题在本村甚至全镇究竟有多少?村镇两级的其它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还有多少?请求省委、人民政府、纪监委严肃查处、将这些害群之马绳之以法,再还农村一片净土、再还农民一片蓝天。谢谢!
镇政府所说的:“笫一次3500元为孙在立二孩办理上户、其中出生证费、亲子鉴定费和落费共3600元”。请问各项费用具体多少?票据又在哪里?亲子鉴定费明明是孙在立亲自去派出所抽血鉴定所交的。为何又拿此项费用冒充?张柳梅违纪资金必须退还各当事人。
更正:王石连所交的300元属未开票。
乡村要振兴,整治不正之风是关健。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三阁司镇纪委根据现有的证据和线索,已将调查结果电话反馈给举报人,请勿重复发帖。
三阁司镇人民政府
三阁司镇纪委的调查结果全部是无中生有和谎言,甚至包庇违纪违法者张柳梅,只会更加激起举报人的愤怒和不满。
我反映问题是要求上级政府处理,从来不指望乡镇政府、指望也是别费力。三阁司镇人民政府有什么权力不让我重复发帖?
2018-05-02 04: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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