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红网百姓呼声: 您好 !
本人:李扬文,是原告者,宜章县人民法院案号:(2014)民297号,本人简述如下:
2014年,我做为一名大学生创业者,与被告人:陈向勇、姚德胜、陈传佑购买有色金属成品铟,在签了合同的情况下,被告人收了款即不给货也不退钱,最后我将他们告上法庭了,胜诉后,被告人就是有钱不还,其中陈向勇在岩泉镇与一六镇有6家百姓大药房,有一辆30多万的进口起亚车,陈传佑也有车,他们有房有车有钱就是不还,我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是几年过去了,法院一直没有执行的消息,我也找过陈向勇谈话,他说他哥在当地有些关系,法院执行不了,希望能得到关注,谢谢。
李彦律师:法律建议你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找当地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到底什么原因导致执行受阻。如果真如你所说,是因为人情或关系的影响了办案进展,你可以向法院纪检部六投诉,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李彦,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南大学法学学士
专业领域:民商事合同、房产买卖、保险、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蔡锷南路139号鸿盛大厦b座7楼
联系电话:13298689722,0731-84780367,qq152196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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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李扬文与被执行人陈向勇、陈传佑、陈小云、姚德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后,宜章法院办案人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执行未果且与被执行人联系(手机联系不上或打通不接),后来通过被执行人陈向勇的亲友做工作,陈向勇向我院交案款17 034元。并称“该款是四个人欠的,我同意承担四分之一,会与李杨文联系沟通,尽快回复你们”,但至今无音讯(该款已电话通知李杨文但至今未来领取)。其他三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财产,宜章法院已将四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下一步将采取强制措施尽快执行到位,同时也希望申请执行人李扬文理解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7-03-26 18:19: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