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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亲属名义自营物业管理公司只收费不办事

2018-1-25 12:44:53发布18次查看
市长大人好!多部门接触觉得只有这里能为民解惑,我于2007年购得长沙楠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莲湖汽配城普通商品房,交房时许多质量问题,许多人投诉到相关部门都不了了之,由其最为明显的是将防盗门换成了普通金属门,同时收房时房价已大涨觉得吃点小亏也就不计较了。然而因开发商节约成本电力设施投入不足导致高温时节年年小区内拉闸限电,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由开发商以亲属名义成立的湖南莲兴物业有限公司在打扫卫生时每周只扫两天,找到物业负责人说扫三天(一天清扫,两天大扫除就是拖地),而且清扫后污渍还留。业主有意见拒交管理费可以,当购电时必须清缴所有所欠费用否则不卖电(电由物业控制不是电力局)。业主聚众多次因物业管理问题与贺绍凡及保安管理人员发生冲突通过派出所出面贺绍凡以我是人大代表自居你们不能动我到了所里都不了了之,其中存在不可告人的钱权远盖。同时4年来业主多次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将原来物业更换,都因开发商与社区办默契配合要求提交一些业主代表无法办到的手续无果。小区公共面积属于业主所有,业主车辆停放所收取的费用该不该交,该交又属于物业所得还是全体业主。更甚者将汽配市场变成了汽修、建材加工市场,噪声、油污、洗车水使业主们日不能行夜不能昧,业主们实在忍无可忍又投诉无门。
贺绍凡:楠鑫风华越潇湘(做为商人称职无商不奸,做为人大代表对得起这赞美)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558366
开发商: 长沙楠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售楼地址: 湘府东路莲湖大厦对面
莲湖汽配城二期楼盘私自加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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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u8: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收悉您的来信,我委物监处工作人员立即与莲湖汽配城的物业服务企业——湖南莲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对业主反映事宜进行了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莲湖汽配城是市政府批准立项的专业汽配城,属于下商上住的商住楼,因为是雨花区的农民“两安”项目,物业收费标准很低,但物业公司的服务仍然保持了汽配城内的基本运营,做到了一天两扫三天一擦一拖。
二、物业公司有通过售电催促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其限电的行为我们给予了批评并要求其整改。
三、根据长综治办[2009]6号《关于开展“平安物业”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的职责分工,规划部门“依法查处擅自改变规划和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物业公司作为服务企业,对于业主的行为没有执法权,无法控制业主私有门面的出租用途,但已经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四、莲兴物业对汽配城白天的往来车辆未收取任何费用,只对过夜车辆收取5元服务费,其收费经过了物价部门的核准。
五、莲湖汽配城目前还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待条件成熟后,业主们可以提出申请,由属地街道牵头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在街道和区城乡建设局的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六、我们将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服务,做好保洁、绿化、保安等工作,并适时协调小区业主的相邻关系,相关情况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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