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攸县皇图岭镇市上坪村的居民,最近有一件事让我觉得皇图岭镇政府根本不为民着想,几天前我们村的居民都收到了一封整改通知书,落款单位为皇图岭镇同治办,这一封信实在是有点不知所云,意思是为了老百姓着想要把你家的厂棚拆除,说你们违法了公路法,本人确实不懂的是公路法的实施部门是城管?或者是工商?派出所?你们说依法,请问你们自己搞明白没有,公路法上面三家部门哪个具有公路管理执法权的,你们到底依照的是哪部法律哪条细则?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你们居然说届时没收产品,强制拆除,请问这种带有严重暴力倾向的执法手段任何让老百姓信服?市上坪是村不是镇,我们这没有洒水车每天洒水,皇图岭有,我们这平时根本没有城管管理,皇图岭设有城管中队,我们这马路是个人集资拓宽,皇图岭是106国道,我们这路灯是户户集资修建,皇图岭是政府出资修建,垃圾费都是每家每户年费二百元,请问皇图岭镇政府为市上坪的城乡同治工作做过何种贡献,我们厂棚的危害会比那些建房子把砖放在马路上的危害更大吗?那些砖危害巨大为何不清除?电线杆子也立在马路上是不是也要拆除?你们倾听过老百姓的心声吗?我不能理解的是县政府好好的政策,为什么到了镇或者村会变成这样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你们是这样做的吗?拆除厂棚之后就真的会改善市上坪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老百姓避暑避雨去哪里?你们有拆除后统一的规划吗?城乡同治工作就是一刀切的拆除吗?领导们你们来市上坪看看啊,灰尘漫天飞舞,垃圾遍地都是,汽车违规乱停,棋牌室赌博成风,这些跟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该管的你们管了吗?拆除厂棚如果对市上坪的发展有促进作用,我想没有人会反对,领导们恳请你们多多为老百姓想想好吗?
村贪不清 民愤难平
村贪陈新华为谋私利,不顾村民反对,造假合同,强将集体青山出租,千亩松、杉、油茶成林毁为一旦成荒山,山体也被破坏不堪,有现场见证,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断绝了村民天然财富,经济损失巨大,性质严重,村民气愤填胸,强呼直追法律和刑事责任。
远大搅拌站征用我村集体青山地50亩,总额共600多万元,按政策我村民应得200多万元,村民只得122万元,还100多万元,腐败钻村民人心不齐的空子,疑或私分,村民只有团结起来,才能夺回自己的利益。
陈新华是大村贪,必须全面清理财务让事实爆光于民,让村民看清真相,多年权威包庇不准清帐,是对抗党和国家政策,是剥夺村民自治权益,请求正义领导为民作主,清扫我马坊桥这一腐败死角,以息平民愤。
攸县联星街道马坊桥村民
我们是攸县菜花坪镇高和社区红毛冲组村民,现举报菜花坪镇欧阳中胜镇长与高和社区候泽成为首的政府干部,利用职权召开组民大会骗取组民的白纸签名;将1000多亩林地非法流转给株洲市振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案件经过:2015年5月1日晚上菜花坪镇政府领导及高和社区领导团队来红毛冲组组织召开首次会议,在会议上说“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看看有多少人同意将林地林权出租,同意的请在会议纪要上签字”。全组200多组民,当晚到会组民不到40人不识字的老年人占九成;且会议当晚签字不到20人。
2016年初村委会利用村民会议纪要签字的最后一页纸伪造一份《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文件;多次对文件进行内容修改,多份内容不同的复印件合同使用的签字都与会议纪要上的签字一样,其签字页具有代签、仿造、没有红毛冲组委会公章。合同其内容显示:杉树林地80元/亩、油茶树林260元/亩,流转年限为50年,甲方为:红毛冲组,乙方为:株洲市振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建川,签证方为:攸县菜花坪镇人民政府及攸县菜花坪镇高和社区居委会。其李建川从没有到过红毛冲组、也没有联系过组长,更谈不上签订具有法律效率的林地林权流转合同。全组村民到菜花坪政府反映从没有签过林地流转合同,且强烈反对将林地流转到,并要求政府将林地分配到农户个人并颁发林权证;欧阳镇长不但不听取村民的意见,并多次开会使用权力恐吓村民林地已流转如有反对者就抓人。
2016年5月5日晚,以欧阳镇长为头的领导班子再次到红毛冲组组织村民开会,会议上欧阳镇长再次恐吓村民明日株洲市振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林地动工,如有人阻扰强制抓人;整个会议没有5分钟,不让群众发言。2016年5月6日欧阳镇长带领乡派出所民警、社会闲散人员、企业施工人员人数超过70人的团队到红毛冲组林地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村民,要求政府企业出示合同证明、出示林地租金证明、林权证等;在企业无法提供任何正常的手续证明林地已流转的情况下派出所民警不对事情来龙去脉进行鉴定,肆意践尊严的法律强行抢走10多位村民录制现场的手机,将手机中的内容清空,并且强制带走7位村民(村民没有过激的行为)进行10天以上的治安拘留及罚款处罚;乡政府隔三差五派出乡镇民警到村里指名道姓要抓某某人,现搞的组里仅有留下50岁以上的留守中老年天蒙蒙亮就出门躲祸,不敢在家正常生活。
我村于湘东一偏远山区,只有一条单车道路出进,村民无固定资金来源,50岁以下的青年都外出打工补贴家用、少年小孩暑假外出劳作补贴日用,靠山吃山,每亩林地要花十多天造点林,为的是给贫困的家庭带来一点微薄收入;现如今乡镇、村委干部背离群众意愿官商勾结,采取骗取手段强行剥夺村民的林权,引起村民激愤,在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影响。我们将这一重大违法坑农案件,先后向镇政府、县政府、县信访局部门反映情况、报告案情,时至今天我们没有看到上级立案查处,给老百姓一个处理结果。
在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今天,作为最基层的干部不但不联系群众,征求群众意见,为群众谋利益;反而违背群众意愿,干起坑害群众利益的丑恶勾当。而看到我们报告的有关部门领导就是这样学习群众路线的,将这一“震耳欲聋”的群众呼声,竟然置若罔闻、麻木不仁、无动于衷;对此,我们感到无比的失望。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村全体村民上报材料,呼吁有良知的能管事的上级领导,为民作主,伸张正义。
1、依法追究乡镇、村委干部欺骗群众林地林权非法转让的违法犯罪行政责任,还群众一个透明的乡政府、村委会。
2、依法废除《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保护农户权益不受侵犯。
3、依法追究违法抓人民警的刑事责任,保护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利,捍卫法律的尊严 。
2016-05-11 22:0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