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2007年,为方便孩子入学,我们购买了长沙市大亨物业发展总公司(执照4301041000311、资质证书:湘a03020296)在岳麓区开发的小区麓谷沐春园内的一套商品房,2008年如约拿到了房产证,但至今没看到国土使用证。前两年,我们问开发商,开发商说资料报到国土部门了,是国土部门没办,找国土部门,国土部门说是开发商的事,我们被推来推去,不得要领。从去年年中,开发商干脆搬走了,联系电话也打不通了。市长,市民买房是民生大事,市民安居是稳定之本,恳请市长督促您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则,把迟到的国土使用证发给无辜苦苦等了三年多的市民。谢谢,祝市长万事顺利!
沐春园业主:
您好!
经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查实,麓谷沐春园小区是2004年长沙大亨物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土地的来源方式是转让,土地性质为出让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到目前为止,该开发商一直未到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该小区的分户手续,开发商所说资料已报到国土部门情况不实。只有经开发商申请,权属合法,资料齐全,税费已缴清,方可办理土地分户登记发证。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