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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车市场的困惑和迷茫

2018-1-24 4:36:14发布23次查看
剑飞市长:
您好!
我们是一群普通的经营电动自行车的小业主,现在有一个很无可奈何的问题急切的向您反映!
长沙市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的《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这是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重大举措,与普通老百姓每天的日常出行息息相关。此规定的出台对解决目前长沙城区道路交通的突出问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若干规定》中已明确规定市区内实行电动车总量控制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禁止销售、上道路行驶。09年5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车不允许上牌。09年10月1日起,禁止未悬挂编号牌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同时电动车(超标车)经营者必须及时转向,经营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等等。
电动车的规范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但市领导本着利国利民并结合实际的原则,毅然做出以上决定。当时我们的利益确实受到很大影响,但我们认为政府的规定是有前瞻性的,是利市利民的好事!所以我们没有抱怨、抵制,及时响应政府号召,改为经营符合政府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近来突然发现,“政策”给我们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原来被政府明令禁止销售的电动车(超标车)早已起死回生,不但明目张胆的销售(带假牌),且有大行其道之势!由于电动自行车市场还远远没有培育出来,消费者的意识还没有完全转变,电动车(超标车)大张旗鼓的销售恰恰误导了部分消费者,以为电动车(超标车)照样可以购买。时下正直销售旺季,一直这样发展下去就必会两个结果:
1、电动车(超标车)的销售泛滥,且又不能上牌(只有装一块假牌照),成为实实在在的“黑车”。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制止违规销售,那么将来再对这些数以万计的“黑车”进行管理,将成为政府部门又一个棘手的新问题!销售的越多,牵扯的人就越多,社会安定问题就越严重!与其将来耗费大量资源成本处理“黑车”问题,不如现在就解决出现问题的根源!一边是数以万计的“黑车”消费者,一边只是几十家经销商,问题处理起来孰重孰轻则一目了然。
目前千千万万的已购车客户和潜在客户都因为电动车市场的鱼龙混杂而产生政策上的意识模糊:电动车到底允不允许卖?我们到底能不能买?每当消费者有此疑惑时,违规销售商家就言道;“不允许卖为什么政府不关我们的店?不允许卖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商家都把电动车摆在店里?这说明是被政府默许的,现在没人管这事,假牌照也没人去查”。可怕的是,如果让众多的市民和违规者都形成如此意识的话,那么政府在其他各行各业再有类似动作,又有多少人会不以为然?又有多少人不会认为只是光打雷不下雨呢?到时有人就会这样说:想想当时的电动车就知道了。
2、我们这些经营电动自行车的业主将“必死无疑”。目前经营电动自行车的业主没有一个是盈利的,都在亏损经营!之所以还在坚持,是因为看重政府的政策支持!这确实是一项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压力的利市利民的有效法规!前途光明!但目前的现状让很多的同行开始考虑“从操旧业”,准备再去经营电动车,因为电动车的销售猖獗使得经营电动自行车的业主已难以为继!
在这里,我们想请问的是:
1、政府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制定的利市利民的地方性法规,为什么短短几个月后形同虚设?试问政府的公信在哪里?
2、有了好的政策和法规,要用有力的执行力度来实现,要靠最终的结果来体现!但目前的事实和现状是不是说明我们的相关执法部门执行不力,甚至是不作为?
3、在去年9月,长沙市某部门曾下发关于打击违规销售电动车的《行政告诫书》,其中提到:对于违反规定继续销售电动车的商家将从严从重予以查处!本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处理相关投诉和举报!但长时间以来,我们曾几次反映,结果都石沉大海,告诫书也成了一纸空文!对于这种公然挑衅政府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崭新的无牌(或假牌)电动车越来越多地飞驰在长沙市的大街小巷,却视而不见,我们想知道里面到底有没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4、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合法经营且背负亏损压力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而违规销售电动车的商家却在盈取暴利!令我们感到迷茫的是:是相关部门错了,还是我们错在“太听话”上了?
5、我们想知道政府对于电动车的销售政策是否还有重新放行的可能?
另外,我们的请求是:
1、请“市长信箱”的管理者无论如何要让我们的剑飞市长亲自过目这封信,亲自“倾听”我们的心声,不然我们便将信件直接递交到市长手上。
2、请尽快给予我们答复,且希望答复是有效的具体的。我们实在等不起了!
最后祝剑飞市长:
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衷心感谢您为长沙市民所作的工作!
此致
敬礼
戴表 2010-6-25
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对您反映电动自行车的问题,回复如下:
为配合做好禁摩规电工作,工商部门出动了大量人力物力,在职责范围内做了大量工作。向电动车经营户印制发放了《通告》、《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销售承诺书》、《致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的一封信》、《行政告诫书》1000多份,召开了电动车经营户座谈会,督促经营户建立进货和销售台帐,督促经营户转向经营、办理变更登记,开展电动车门店招牌清理等。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基础上,工商部门一直没有松懈电动车市场管理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电动车市场的监管,建立了明确的工作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电动车市场监管的职责落实到各基层工商所;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的力度,及时处理各种举报和投诉;突击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积极建立电动车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电动车市场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市电动车经营户数量大幅减少,违规销售电动车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然而由于电动车市场管理工作情况复杂,尽管工商部门下了很大力气,做了许多工作,仍有少数经营户偷偷摸摸违规销售电动车。
尽管如此,我们仍将一如继往继续加强对电动车市场的管理,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民的批评和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将起到促进和推动的作用,工商部门将认真听取各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争取更好的工作成效。另一方面,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动车上路的管理,《长沙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从2009年10月1日起,禁止未悬挂编号牌(包括假牌)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并授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规范电动车管理工作的着力点应该是管好电动车上路的问题,如果路面管理真正到位了,就不会出现消费者大量购买电动车的情况,市场随着需求走,经销商想卖也卖不出去。摩托车就是一个例子,由于买了摩托车也上不了路,市民出于成本和风险考虑,基本上都放弃了购买和使用摩托车。
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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