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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报告

2018-1-24 2:53:36发布20次查看
廉租房申请报告
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本人丁佩英,女,1958年9 月 20 日出生,现年54岁,系长沙市居民,现住址为长沙市开福区北正街惜阴里4栋2楼203房。房屋面积30.09平米。
本人于1979年至1998年在长沙市南方摩托车厂电镀车间工作,属于有毒工种,对身体伤害很大,1998年被迫回家疗养,当时内退工资为每月200元,至2003年,单位因经济效益不佳而倒闭,我仍只有每月300元工资,只到2008年,退休工资才涨到每月约1300元,在现在物价飞涨的时代,可以说靠这点微薄的工资维持生活,在经济上是相当拮据的。
本人曾于1983年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因夫妻关系不和,于1985年离婚,未生育子女。1999年经人介绍与台湾丈夫结婚,现任丈夫叫花武雄,1932年4月3日出生,现年70岁,系台湾台北人,丈夫原为台湾退役老兵,现下岗在家,无任何经济来源(附当地个人税报告)晚年凄凉无助。在台湾没有经济条件购买住房,至今居无定所,现租住在台北市文山区顺兴里012邻兴隆路四段165巷20号三楼。我们结婚后,双方因都年事已高,加之体弱多病,因此也未曾生育子女,老无所依。
本人为了维系生活,只能两地居住,两地打工,现住房屋为1973年承建,属国家公有租赁住房,后由于国家对居民办理住房政策的享受,对房屋进行私有购买,于2001年与现任丈夫购买此房屋。本人至今未购买过其他房屋,也未曾享受过政府住房保障补贴。
  本人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由于工种原因受毒害较深,造成肺部呼吸道重度感染,后来又转为比较严重的胸腺瘤,前后曾分别于1999年10月和2006年7月两次在湘雅附二医院开刀手术(附医院报告),现在又准备今年6月在台湾万芳医院进行第三次手术,因此可以说基本丧失了劳动力,加之长期的服药治疗,每月微薄的工资实难维系。
  今年开福区政府为了城市建设,实行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本人的房屋亦属本次拆迁范围内,本人是绝对拥护和支持政府工程的,也绝对会响应政府的拆迁行为,只是由于年事已高,没有子女依靠;生活困难,无任何积蓄,即使拆迁款到位也只想留着做养老钱、救命钱,这样的话就再无力购买房屋。基于上述原因,今特向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一套,用以安度晚年,望政府能实事求是地考虑我们的实际困难,体谅我们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微薄生存要求,以及顾及两岸有关政策,给予批准帮助,不胜感激!
申请人:丁佩英
2012年5月1日
联系电话:88682199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可直接联系开福区住房保障局,联系电话:8252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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