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隆回县李子坳村郑俊华胡芒权只手遮天欺压乡邻

2018-7-28 10:34:15发布47次查看
本人来自湖南新化籍妇女王彩红,嫁到隆回县鸭田镇李子坳村,由于是新化人,嫁到鸭田镇后被当地的村支书郑俊华以及支书唐兄弟郑特雄多次欺压,在2017年4月郑特雄在村支书郑俊华(唐兄弟关系)的支持下,在承包耕地上非法修建房屋,非法堵死王彩红家多年正常通行的道路,私自填平多年畅通的水圳一事,由于在村支书郑俊华一手遮天以及鸭田镇政府不作为的情况下,王彩红向上级多个部门举报反映情况,受到湖南省国土局·省委第三巡视组·以及隆回县政府多个领导和多级部门的督促下,鸭田镇政府依然拿不下这位表里不一,在当地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财富收买人心掌控权力一手遮天的好村支书郑俊华。
郑俊华原本只是一个二撇子,在与前妻离婚后攀登了现在的老婆之后才拥有了他在村民面前狂妄的自称有上亿资产,并明面对外说他当这个支书不为钱,只为权,所以动用钱财收买人心理所当然当上了村支书,同时也自掏腰包为村里做了一些好事,当地电视台纷纷报道过他风光的一面,但是郑俊华在该村利用职权之便欺压他人的行为,大部分人是敢怒不敢言。
因为郑特雄违法建筑右后方强行建造的围墙堵死多年通行的道路以及畅通的水圳导致上方水源在晴天的情况下都无法正常流入下方,然而从围墙下方涌出,于4月25日早上围墙突然倒塌差点要了王彩红的命,然而郑特雄以及其女儿郑晓玲并没有就围墙倒塌关心王彩红有没有受伤等情况,反而郑晓玲恶狠恨的来到王彩红家讨要说法,死皮赖脸的耍着泼妇行为并拿着铁锤把王彩红家大门以及家里多样东西砍烂。
在此次事件发生之前双方已经吵闹过多次,政府上级相关多个部门以及领导也多次来到过现场做过调解,由于郑俊华充当郑特雄保护伞在村里一手遮天不把上级政府放在眼里才致使事件一次又一次的升级,也正因为如此把省国土局的指令·省委第三巡视组的指令都当成了放屁没放在眼里。
4月25日事情发生后,隆回县政协副主席胡芒权来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但是这位胡主席一到现场首先做的是去往郑俊华别墅秘密洽谈一番后才开始与郑俊华一系列冠冕堂皇的说词,一唱一和配合得相当好,据笔者暗访调查,胡芒权系郑俊华上面的保护伞,也正因为如此此番上级领导来到下面考察处理问题就这样忽悠过去了。
综上所述:原本只是很细小的纠纷,但是就因为这些钱权人的黑恶一步步把百姓逼向绝路,此案当事人还算幸运的,在找上级部门得到了答复与处置决定,但由于郑特雄几个崽女在各单位工作以及郑俊华土豪支书的一手遮天充当着郑特雄的保护伞,而隆回县政府同样有多个部门相关领导充当着郑俊华的保护伞致使省国土局以及巡视组督办的案件迟迟不能落实到位,所谓山高皇帝远,老子天下第一吗,所以隆回县政府尽然无能处置此事,那就敬请巡视组处理。
2018年5月30日,隆回县鸭田镇李子坳新村村民王彩虹在网上反映“隆回县李子坳村郑俊华胡芒权只手遮天欺压乡邻”问题,现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信访人的基本情况及诉求
王彩虹,女,隆回县鸭田镇李子坳新村10组人,籍贯为湖南省新化县,身份证号码432524197804134648,现年40岁。隆回县李子坳新村村民王彩虹反映其邻居郑特雄,在承包耕地上修建房子,影响王彩虹一家人无法正常通行、居住。请求拆除违法建筑,恢复耕地,恢复正常通行的道路,恢复水圳。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王彩红现居住房屋是其丈夫郑时好于2003年兑换本村11组郑特雄所承包责任田修建的,2014年王彩红在房屋左侧占用水田修建杂屋。该房屋当时选址在梯状水田中,只有一条至大水洞村路宽不足1米的老人行路从屋旁通过,屋侧有条老水圳(农田灌溉水圳),屋前没有水圳。王彩红家在建房时没有修排水沟,一到大雨就涨水。王彩红家建成入住时与郑特雄关系很好,当时出入都是从郑特雄承包的责任田过,后来郑特雄主动要求和王彩红家兑换其剩余的责任田作为王彩虹家的出入路,由于他们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兑换没有成功。王彩红后来又以修通组公路占用了组集体水田而其没有受益为由,要求镇村协调把郑特雄责任田划一部分作为出入路为补偿,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处理,由于他们双方关系恶化,没有达成统一意见。
郑特雄于2017年4月底开始非法修建杂屋,其所修建房屋占地面积大概20平方米。目前王彩虹家门口的人行路属于以前的老路,且现在正常通行,非法占用土地位置并非王彩虹家多年通行的人行路。李子坳新村11组修通组公路占用了王彩虹所承包的39个平方公田的土地,王彩虹因认为11组修路源头人口头私下答应帮其修建私人路但此后郑特雄修建了非法建筑致使其没有道路通行,因此王彩虹于2017年5月开始分别用石块、竹竿、废弃面包车、堆土等方式四次非法长期阻碍道路正常通行。
对王彩虹与组里及其邻居郑特雄之间的矛盾纠纷,我镇多次进行处理:
(一)2017年5月11日镇综治办、司法所在李子坳新村村部组织一次人民调解,参加的人员有村干部、10组新老组长和双方当事人。因双方就修路问题意见分歧较大,此次调处失败。
(二)2017年9月25日在鸭田镇小会议室组织人民调解,参加人员有镇分管领导及驻村干部、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国土所、李子坳新村村干部、10组新老组长、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再次调解失败,并出具人民调解意见书,对此调解意见书郑特雄签字,王彩虹拒绝签字。
(三)2017年11月15日经鸭田镇国土资源中心所的工作人员调查,查明情况为郑特雄女儿郑晓玲修建房屋没有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并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
(四)2018年3月29日鸭田镇党委书记田飞虎到李子坳新村10组现场处理,并作出处理方案要求郑特雄将老房子围墙拆除留路,王彩虹支付5000元做补偿。双方现场表态同意,但第二天郑特雄又表示不同意此方案。
(五)2018年4月25日,隆回县政协副主席胡芒权到李子坳新村调查处理王彩虹与其邻居郑特雄之间的矛盾纠纷,并就此事提出四点处理意见:1,郑特雄女儿郑晓玲修建的违章建筑要依法拆除;2,要确保水圳排灌畅通;3,王彩虹所拥有的39平方米的土地要划分到位;4,王彩虹不得再堵组里的路。
(六)针对郑特雄女儿郑晓玲于2018年4月25日非法破坏王彩虹财物的案件,鸭田镇派出所于案发当天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郑晓玲做出拘留十天的处理。
三、处理意见
(一)此纠纷已起诉至隆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底向当事人下达了执行审查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审查无异议后将强制执行拆除。
(二)隆回县政协副主席胡芒权是我镇县级领导干部联点领导,针对王彩虹的信访问题于2018年4月25日到李子坳新村实地走访调查,并对此纠纷提出四点建议:1,郑特雄女儿郑晓玲修建的违章建筑要依法拆除;2,要确保水圳排灌畅通;3,王彩虹所拥有的39平方米的土地要划分到位;4,王彩虹不得再堵组里的路。不存在偏袒任何一方的行为。
(三)因修路所占用的39个平方米的土地通过镇、村干部的调解已于2018年5月5日划分给王彩虹。
(四)现任李子坳新村支部书记郑俊华于2017年5月通过党员选举依法产生,信访人反映的2017年四月开始支持郑特雄修建违章建筑不实;对王彩虹与郑特雄及其组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村支部书记多次组织当事人、村干部、修路源头人等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寸步不让,均已失败告终。同时热衷于村公益事业,先后私掏腰包为村里安装了路灯、电子显示屏、修建桥梁、修建公路等。“郑俊华胡芒权只手遮天欺压乡邻”的情况不属实。
(五)此事目前已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双方不得再因此事发生损害财物、堵路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我镇将依法进行处理。
鸭田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2018-05-30 13:21:51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