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凭什么不能分得土地征收款?
尊敬的各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
我叫周美英(身份证号:43242119711015*****),女,现年44岁,系鼎城区灌溪镇黄土山村5组村民。我家有丈夫、儿子共三口人,承包责任田2.7亩(从1982年丈夫上户口后陆续从本组村民手中转包,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证》)。我丈夫符建康,1979年之前全家从沅陵县迁居到武陵区南坪乡白马湖村;当年又从白马湖村迁至鼎城区灌溪镇黄土山村5组,只是因故到1982年才上户。1996年我与丈夫结婚后户口从本镇铁山村1组迁至现居地,1997年10月孩子符侠飞出生。严格地说,我家定居现址已经36年之久,也是本地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几十年来一直享受本组村民的各种权益、同尽各种义务。
本组于2015年7月开始由黔张长高铁项目实施征地,至今因为各种原因和纠纷未能分下土地征税款。本组一些村民以我家是“外来户”等各种子乌虚有的借口百般阻扰我家分享土地征税款。此次纠纷已经延
续半年之久,严重影响本组所有征收户的经济利益和该国家重点建设后期项目的发展。
特此请求各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明镜高悬,依法依法亮剑严格兑现国家政策,切实解决我家应得土地征收款问题,以维护地方经济秩序发展和社会治安稳定。
诉求人:周美英及全家
联系电话:15273668281
2015年12月30日
应从户口是否在现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田土并履行农业生产相应义务来认定。实在不行提起诉讼
2016-01-06 08: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