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娄底市市委李书记:
您好
我们于2017年5月24日就娄星区万宝镇匡家村村委换届选举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向娄星区纪委、娄星区组织部,进行了反映,然而至今快5个月了,不见任何处理结果,现就将匡家村第十届村委换届选举中存在的种种黑幕的相关情况向领导如实汇报:
一,领导干部采用欺瞒、封官许愿,操控选举,践踏民主
1、2015年,匡家村与乔泉村合并更名为匡家村,原乔泉村支书刘继卫主持工作,在2017年4月村支委选举时,原匡家村村支两委三人因违规问题不能参选,然后产生了两名新支委,其中一名是村支书刘继卫的亲表兄曾革辉(之前为经商),原乔泉村支书刘继卫当选为大匡家村支书,但在本届支委换届选举第一轮推选时,候选人刘盛民(原乔泉村村主任)以90票位列第二名,理应会当选为村支支部委员,后来万宝镇镇党委副书记李治做刘盛民的工作,要他退出支委竞选并承诺政府会全力支持确保他选上大匡家村的村主任,李治书记在全村召开的村民代表、组长会议上也宣称政府的组织意图是要刘盛民当村主任。此后,在村的大小会议上,万宝镇驻村领导谢世强也不遗余力的向广大村民大肆宣传政府会让刘盛民担任大匡家村的村主任的意图。为下一步刘盛民顺利当选铺平道路,李治、谢世强的言论给本村选举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广大村民认为这是公然违背村民选举法,公开指定村主任人选,是肆意践踏选举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此合并后的匡家村村支两委将演变成基本上为原乔泉村的原班人马的近亲繁衍,可大搞团团伙伙,形成强大的利益输送(事实证明合村不到一年,村支书刘继卫等人就虚构征地协议,侵占扶贫资金达十七万多元),同时这也不符合省市关于合并乡、村在合并后在主官的配制上要达到基本平衡的要求。
2、5月18日上午的竞选结束后,因候选人刘盛民与刘彬的选票均未过半(双方相差一票),中午一点左右,候选人刘彬退出会场时见到万宝镇党委副书记李治问道:“李书记,下午还要不要继续选举?”,李书记当即回答:今天下午搞不成了,你们先散了吧。作为一个党委副书记的答复,刘彬信以为真,并将此话传达给了在场等结果的匡家村村民,让大家都各自散了,下午2点镇驻村领导谢世强电话通知刘彬去村部开会,说镇党委书记谢国英和镇纪委书记刘海燕过来了,当刘彬赶到村部时,谢国英书记亲自在现场安排选举,并且各个选区已经开始投票了,候选人刘彬当即向谢国英书记提出建议,因有些村民都外出了,能不能改天再选(因1小时前得到李治书记的答复是当天下午不进行选举,改天举行)谢国英书记对刘彬提出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选举继续进行。事后了解是由李治书记故意对刘彬讲当天下午不选了,要造成支持刘彬的选民不在家的情况,而另一候选人刘盛民紧锣密鼓的布置分配拉选任务,派大量人员去各个选区拉票,许诺以500元/票给选民大肆拉票。这期间,村支书刘继卫在上午选举后,也为刘盛民下午的竞选亲自给一些村民打电话,为刘盛民拉选票。
二,候选人刘盛民非法组织聚会拉票
在本届村委选举期间,候选人刘盛民于2017年5月1日晚上在娄星区吉星路旁檀山湾小区小鱼儿私厨宴请其亲信及手下胡业红、胡铁军、胡旺军、李卫雄、刘强华(本村本届委员候选人之一)、田光华、刘五军、刘光文(本村本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刘桂辉等人,现场发放香烟,吃饭喝酒,由刘盛民分配任务,指示他们如何去各选区拉拢选民,这已严重违反了政府关于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而制定的“十二个严禁”之一的严禁非法组织请吃聚会拉票,(注:整个宴请过程有现场同步录音,时长160分钟,录音光碟并附有录音翻译已送娄星区纪委区组织部)。
三,不惜动用黑恶势力
5月18日上午村委选举投票时,原匡家村村民刘兵红、刘日红、李如庄等人前往台上组选区、倒寺组选区观看时,在离选区至少还有50米远的地方就被一些社会闲杂人员拦住(其中包括村支委朱文华),不准前行,说什么不准上面匡家的人下来看。更令人发指的是刘盛民为使下午的重选达到个人目的,不惜动用社会人员封锁相关道路,在重选过程中,选举委员会成员胡伯仲、李付贞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刘群华、刘思奇、刘洪江、刘四文在原乔泉村倒寺组选区填票点刘玉兰家时就受到一伙社会人员的人身攻击,并且有人持刀威胁,不准他们打电话,这伙人控制了整个选举场所,村民们迫于淫威而敢怒不敢言,村民们纷纷劝一心想为村民谋发展谋利益的候选人刘彬放弃此次竞选,担心他会有生命之忧,后来回到村部,选举委员会成员胡伯仲、李付贞、李林、组长刘玉桂以及镇政府工作人员刘思奇、刘洪江一行六人来到匡家村村部二楼会议室,将选举过程中刘盛民动用社会黑恶势力威胁选民的事实向万宝镇党委书记谢国英反映,并说:“谢书记,如果是这样的选举,连人身安全都保证不了,以后的选举我们就不参加了。”谢书记听后一笑了之,未做出任何答复和处理意见,在旁边的村支书刘继卫还说:“只要正气,就算被砍死都不要怕。”这充分说明了当时选举环境的极端黑暗。
四,选举程序严重违规
5月18日上午竞选及下午重选,万宝镇民政室主任彭秋文在现场全程指导
1、选票的认定,在选票的另选他人的空格中打“√”或“×”,能不能算作为空格前面那位候选人的选票?当时,刘彬在选举委员会上提出,此空格是为选民另选他人而准备的,所以在这个空格中打的任何符号都不能算作为空格前那位候选人的选票,但当时镇驻村领导谢世强当场否定并强行通过表决。
2、全程签字制度,正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如同虚设,根据《湖南省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四章的第三节之规定需要签字的有:1选举有公告2选举日选举程序3选举结果报告单4选举情况报告单5其他内容。而这些都没叫候选人刘彬签字,同样根据《湖南省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五章的第二节的第四点之规定,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应在选举大会上向选民正式发表竞选演说。而我村选举根本就没有这项内容,试问候选人之一的刘盛民是现任村主任,而另一候选人刘彬是第一次参选,为什么不安排竞选演说就可想而知了。
3、没有按规定公开唱票、计票,根据《湖南省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五章第二节的第十三点之规定,唱票人应高声读出每张选票所写的被选人姓名,计票人应在黑板上如实作出标记,而我们村5月18日两次选举都是点票(黑板搬过来都没有用,而村委委员选举票是在黑板上做标记),不知是他们不懂业务,还是为了后面的暗箱操作做铺垫,当天下午就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重新选举后点票完,统计刘彬选票1013票(每50张一扎,上午是每100张一扎),可在短短几分钟就变成了963票,凭空消失了50票,本来上午点票是政府工作人员与选举委员会成员在同一个地方交集点票,而下午点票时却变成了四个点,村支书刘继卫不知何用意又擅自有意向的安排若干组长参与,而不准原匡家村村民现届选举委员会成员胡伯仲、胡广游、李林等人参与,更有意思的是刘盛民的老婆和女儿都背着包一直在点票现场,如果是按规定以公开做标记的方式,还会出现这种突然少票的情况吗?
4、所有选民委托投票名单没有进行公告,根据《湖南省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第五章第一节的第四点之规定,选举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将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予以公告,并附有公告样式。我们村为什么不公告,其中猫腻让我们不得而知?
综合上述,这就是要确保候选人刘盛民当选而采用的做法,我们强烈请求上级领导予以重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对匡家村在本次选举过程中所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依法追究,如未得到依法依规的处理,我们将继续向上级政府申诉,也要讨回公道,誓死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选举权。
敬呈!
举报人:刘彬(432501198001043***)13762810260
娄底市万宝镇匡家村部分联名状写
2017年10月18日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转由我单位办理,现回复如下:
娄星区纪委收到的《娄星区万宝镇匡家村村委换届选举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与我委前段时间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内容相同。针对该举报件所反映的问题,委局领导高度重视,由第二纪检监察室、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经管局、万宝镇抽调人员组成了联合调查组,通过调查谈话、听录音及外调等方式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查,没有发现匡家村第十届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存在黑恶势力干扰选举、人为操纵选举、暗箱操作、拉票贿选等违纪违规的情形,选举结果是公开、合法、有效的。但在村委换届期间刘盛民确实参加了刘继学新店开张期间请亲朋好友吃饭的聚餐,吃饭期间存在口头希望亲朋好友支持自己竞选村主任的行为,拟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纪委办公室
2017-10-29 20: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