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木子0746 lv12017-6-29 08:50
尊敬的政府部门:
本人,男,户籍: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
吾妻,女,户籍:永州市冷水滩区花桥乡坪塘村
1、2017年04月03日,老婆在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妇产科,顺产男婴,办理出院时由妇产科开据“湖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附图)”,补助金额为300元;收费处却告知由于我们夫妻二人均为冷水难区户籍,无法在零陵区报销些补助费用,要去女方所在乡镇卫计委询问。
2、前往冷水滩区花桥乡卫计委,说要去冷水滩区卫计委报销。
3、前往冷水滩区卫计委(区政府后面楼),也不行,电话转询花桥乡卫生院,又说还是要在四医院报销。
在此恳请解答以下疑惑?
1、既然四医院妇产科给我们开据补助经费,为什么收费处无法报销零陵区以外农村户籍?四医院做为市级医院为什么报不了永州市冷水滩区的,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2、如果是我这种实际情况,到底要在那里报销这个“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需要那些证件?时效是多长?
我了解到了,这个补助300元,只要你提供小孩出生证明不管户籍是那里的都是可以的,而且不管有没有那个准生证。只要生了小孩湖南省都可以补300元,我是江华的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办事指南
1、惠民政策内容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
2、承办部门 区卫生计生委
3、责任股室 妇幼保健股
4、法律依据 《湖南省关于推行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工作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12)7号
5、申请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及相关资料
6、许可条件 具有冷水滩户籍(夫妻双方之一)、农业户口
7、办理程序 产妇在出院结算时,由助产机构填写《湖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凭证》,产妇本人或家属签名。属基本服务包之内的项目,产妇不交基本服务包项目的经费;属产科并发症和高危重症的,定点助产机构一次性结算。区域外的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先由本人垫付相关费用,分娩后凭有关凭证(结算发票、出院证明、户口薄等)到当地卫生院按照区级住院分娩补助标准办理报销手续。
8、奖励标准 l、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永州市三医院1 6 5 0元/人次;区妇幼保健院1 5 5 0元/人次;具备剖宫产资质的中心卫生院1 0 0 0元/人次;不具备剖宫产资质的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8 0 0元/人次;其他医疗保健机构1 3 0 0元/人次(含民营助产机构)。2、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缴纳社会抚养费后,也可按照上述规定予以补助。3、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受中央和省财政定额补助(3 0 0元/人)。
发放方式: 出院时“一站式”费用结算方式
9、咨询电话 0746-8412363 18007460116
冷水滩区卫计委
2017年7月3日
问题已解决。感谢区卫计委、花桥卫生院的信息回复、电话联系。在此深表歉意,之前是我问错了部门,造成了信息的不准确,应该相关流程是健全的;我们刚回来永州,信息渠道了解不够,以至于找不准门路。
同时,相关部门的及时回复联系确实是我没有想到的,衷心感谢区卫计委、花桥卫生院,谢谢!
3、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受中央和省财政定额补助(3 0 0元/人)。
我老婆8月在邵阳县中医医院生了小孩,办好出生证以后,去领取这300元补助,被告知说暂时取消了,我问他们要政府取消这个补助的红头谁的,他们拿不出。我怀疑这个没有取消,而是他们欺骗我说取消了,然后我不取领,他们就会代我领取这个钱。我看到您这里七月还在领,为什么我们八月就取消了呢?这里面是不是有猫腻,我要去找哪个部门解决这个事情?
2017-06-29 15: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