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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北山村醉驾罪证故意弄丢一事,交警大队持法不公

2018-7-27 8:34:50发布43次查看
我叫周强,5月16曰我在红网发表了长沙县北山村醉驾罪证故意弄丢,谁来担责一文后,5月17日交警大队及时回复。看后,我因不是法律工作者,有太多疑问,请各位朋友发挥你们智慧,帮我分析,替我解惑。
1.交通事故在现场调查中,是否要找当事人核实情况,如果要找而不去找,究竟是为什么?那么没做酒精测试,导致醉驾罪证丢失,归谁负责?
2.在回复中说:在现场末掌握有人顶包的任何举报线索和怀疑线索。我想问:难道现场只需要肇事者父女的囗供就行,不必询问现场人员了吗?现场有我们村书记等几个干部在,没人举证,现场交警难道不应该找他们查证,以了解事情真相吗?询问知情人也应该记录在案吧?
3.对于3月7日赵桃元在交警队说的那段:赵终于承认系喝酒,怕担责,而要女儿赵嘉文顶包的违法事实,但应距事发生时多日,无法固定酒精含量证据,也无法以酒驾或醉驾原因认为该起事故。我想问一下:各位酒精含量无法固定,到底谁之过。相信大家心里有数。回复中提到无法以酒驾或醉驾认为该起事故,难道自己承认喝多了酒,这不是证据吗?非要酒精测试。再说肇事者本来就是好酒之人,不可能喝少许酒,把自己的女儿牵连进来顶包吧?假如沒喝醉,不至于完全占对方道路逆行,直接相撞,方向盘也没打,刹车也没刹?大家说对吗?他为逃避法律制裁而要女儿顶包属逃逸,难道不能从重,从严处理吗?还是非要死人才能定醉驾,逃逸,逆行呀?
综合上述,我认为:交警对肇事者法外开恩,过于偏坦,处罚明显过轻,只扣十二分,罚款二千,拘留十五日以下,(我朋友住在他旁边,几乎三天二头的看见他开车出去,至于拘留多久,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至于为什么这么判不理解?再有他女儿赵嘉文顶包,好象我们儿时过家家一样,把法律当儿戏,敢凌驾于法律之上而不受任何处罚。我记得老师讲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大家都象她作伪证,而不受处罚,那岂不会造就许多冤案呀。
所以,烦请各位动动你们手指,让更多的人来关注这件事,共同来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监督持法天平,别让他失衡。
谢谢
2018年6月15
执法宽纵,导致法律没有威严。守法者宽疏,导致社会的不安定。我希望执法者秉公执法,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都平等。
我教你方法,你看到回复一下。
13800138000我虽不认识你,有什么方法呀说说。
2018-06-14 13: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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