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麻阳县《巴黎婚纱》照相馆月工资160元非法雇佣未成年工

2018-7-27 8:28:30发布48次查看
2017年7月底,麻阳《巴黎婚纱》照相馆,雇佣未成年工田*池,大专在籍学生,刚满16周岁,到其婚纱店打工,主要是从事婚纱店的宣传促销工作---发传单,拉顾客。未签订劳动合同。《巴黎婚纱》店在用人之初,承诺每月支付1800元工资,美其名曰“劳动培训”。实际上田浩池在该婚纱店劳动了整整一个月时间, 2017年8月31日结束时,该婚纱店只支付了160元工资!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像“巴黎婚纱”店的行为,明显是违法行为。
第一,劳动欺诈。“巴黎婚纱”店不是培训劳动者的单位,没有培训资质。所谓“培训”,就是盗用名称,是以“培训”为名引诱劳动者的欺诈行为。
第二,不签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巴黎婚纱”店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
第三,婚纱店应该履行承诺。2017年8月31日,田浩池的劳动时间结束,准备去学校读书。该店只给他支付160元工资。理由是按照多劳多得的规定,田浩池劳动的收获只能发160元工资。《巴黎婚纱》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吧,既然是“多劳多得”,何来“培训”之说?
对于《巴黎婚纱》店的行为,田*池不服,向麻阳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麻阳劳动监察大队居然说“这个不好管,没有劳动合同”。劳动监察大队的回答令人惊讶,不签劳动合同就不好管了?劳动监察部门管什么啊?不就是管不签劳动合同嘛!劳动监察,就是劳动者的保护神呢,你们保护了什么啊?
按照我国目前的生活水平,月的工资160元,对于正在成长青年人,每天五元钱的工资,可能不够喝水!
什么样的老板?什么样的劳动保护神?法律何在!公平正义何在!天理何在!
2017.9.10
这是犯法的!
2017-09-12 19:24:19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