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永州市凤凰园交警大队滥用职权

2018-7-27 6:27:59发布88次查看
2017年3月15日上午,在冷水滩区冷东公路骄阳水泥厂,当事人荣艳平与魏九林驾驶的摩托车发生刮碰,导致交通事故。当日冷水滩区凤凰园大队交警扣押了当事人荣艳平的车辆,驾驶证,行驶证。2017年4月5日该大队作出了交通事责任认定书(扣押车辆第21天)。2017年4月16日当事人荣艳平以书面形式向冷水滩区凤凰交警大队民警唐勇波申请解除扣押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并要求该大队以书面形式答复,该大队民警唐勇波口头每次以需要队里讨论,提供担保,财全保全,及财产保全需要七个工作日等不同理由拒绝还车,也不返还当事人荣艳平的驾驶证,也拒绝书面回复。截止今日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凰园交警大队已扣押荣艳平的车辆,行驶证已65天,扣押当事人驾驶证已经65天。目前当事人荣艳平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还处于扣押状态。
该事故发生后,投诉人荣艳平和家属积极主动多次找伤者魏九林协商赔偿事议,安扶伤者情绪,了解伤者魏九林伤情恢复情况,想方设法想与伤者魏九林达成和解协议。间隔几天就会打电话给伤者赔礼道歉,了解伤者病情。因伤者赔偿要求苛刻,无法律依据,且无医院出院手续,有无伤残等,一直未与伤者达成和解协议。
作为执法中立部门,应秉承“公平、公正、法治、客观、真实”的务实精神。但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凰园交警大队却未经调查核实,不听取三方意见,却听信民警唐勇波一面之词,请问何来“当事人荣艳平女女婿法院执行局”、“星期一,你们交警队必须放车。”
是否真有威胁人民警察事实,有这样无素质,无道德,无修养性质恶劣的言行。请问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凰园交警大队你调查核实吗?没有核实也敢忽悠人民群众,也敢公开发布公告。激化警民矛盾,伤害党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
请问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凰交警大队,当事人荣艳平无依法暂扣或吊销机动车处罚的情形,为什么要扣押当事人荣艳平的驾驶证65日以上,你依据法律法规那一条那一款?
该事故属于普通交通案件,事实清楚,无延长扣押的法定理由,从理论上来说,交警扣押事故车辆的目地是查明事故原因,以便科学划分事故责任,但目前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凰交警大队扣押车辆的目的都是为了约束肇事车主赔偿,这明显超越了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职权,显然永州市公安局凤凰园交警大队超期扣押是违法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下达的同时,就应当依法放车,交警作为执法中立机构,质问你的中立性何在?执法是否经的起历史的考验?
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早已作出,表明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凰园交警大队依据《湖南省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十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押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不能及时了结的,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或者事故车辆所有人应当提供有效担保。责任认定书早已作出,该永州市公安局凤凰园交警大队依据该条已经失效。扣车法定事由: (一)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二)应当提供担保。二个条件缺一不可,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作出,已没有收集证据的需要继续扣车,继续要求提供担保。目前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凰园交警大队扣押车辆的目的都是为了约束肇事车主赔偿,这明显超越了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职权,显然永州市公安局凤凰园交警大队无限期扣押车辆,行驶证是违法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下达的同时,就应当依法放车。
根据湖南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根据需要可以扣留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出具凭证;除依法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外,应当在十日内返还。根据此条规定,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凰园交警大队截止今日扣押当事人荣艳平驾驶证54天,除依法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外,应当在十日内返还。至今该大队未返还荣艳平的驾驶证,截止今日扣押当事人荣艳平的驾驶证已经65天。很明显该大队超期扣押当事人荣艳平驾驶证违法的。
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凰园大队混淆视听,滥用扣押公权力,严重超期扣押,故意叼难老百姓,仗权欺人,明知超期违法,放任违法行为,忽视老百姓利益,明知营运车辆,明知违法扣押驾驶证,却无限期扣押,阻断困难老百姓的全家唯一经济来源,陷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以上事实有:与民警唐勇波通话录音,扣押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强制扣押凭证,交通事故认定书,短信记录等证实。
敬请上级领导依法依规相关人员违法责任,依法解除扣押当事人荣艳平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维权艰辛,但必定坚持不懈,勇往直前。
没人管。
荣艳平及家属你们想歪曲事实至何时?
我是荣艳平事故案中,伤者魏九林的女儿,看到这么多这么多扭曲事实真相的帖子,我无法用任何言语来表达我和我家人的愤怒,委屈,和难过!
这些所有所有的帖子,从来都只是一件事∶荣艳平撞伤了我父亲,不交医药费,不赔钱,不接电话,不协商,不沟通,我父亲伤重住院花了目前药费32274元,肇事者不闻不问,反而企图利用舆论压力逼迫凤凰园交警大队在没有任何担保的情况下释放他的车子,甚至还到医院要挟我们家。我只想问问,肇事者以及肇事者家人们,你们还有良心吗,还要脸吗?
2017年3月15日上午,在冷水滩区冷东公路骄阳水泥厂前路段,肇事者荣艳平驾驶小农业货车与我父亲驾驶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我父亲5根肋骨骨折和其他身体器官严重受损,交警队依法勘查事故现场后判定荣艳平负全部事故责任!
我父亲住院后,肇事者荣艳平除了2017年3月15日(发生车祸当天)来了一次医院,就再也没来过医院,也没打过任何电话。我们和凤凰园交警大队多次打电话联系肇事者,但对方总是故意不接,态度还特别恶劣!更别说与我们道歉和协商!肇事者说我们提出了苛刻的要求,难道要求他到医院交付我父亲的医疗费用也算苛刻的要求吗!那我开车把你家人撞死撞残,我不打电话,不赔钱,不道歉,不给你任何交代,你愿意吗?问问有谁愿意?!
我父亲的伤本应该是要手术的,因为没钱只能采取保守治疗,目前在医院已产生医药费32274元,欠12274元。而肇事者荣艳平就交了最基本的挂号费和发生车祸当天的医疗费用,总共4000元,然后就不闻不问了。肇事者女婿甚至还特意跑来医院威胁我家人说“自己是法院员工,有种出院,法院见!”态度又凶又恶,赤裸裸的仗势欺人。
我们家是农村的,无权无势,一家人全靠我父亲一人打工赚钱养活,家里还有80多岁年迈多病的爷爷,就读高中的17岁的弟弟和常年被高血压折磨的无业妈妈。爸爸受伤后,肇事者交了杯水车薪的四千元之后就再也不露面。家里没钱,可爸爸的伤也不能等不能拖更不能不治啊,在我们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是凤凰园交警大队,是他们的民警出面帮我们联系保险公司,预付了10000元医药,我爸才得以能够继续治疗,而后的治疗费,我们家东拼西凑东借西借还是欠医院医疗费用12274元!医院多次下达催款单,家里被这高昂费用压的几乎喘不过气!
在这70多天的时间里,肇事者毫不顾及我父亲的伤势和自己良心的谴责,不仅不承担撞了人的责任,反而仗着自己家有什么所谓法院的人,懂一点法,张着狗嘴到处咬人,上网发帖扭曲事实真相,冤枉诬陷处理我们案子的民警。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横的人,这么不要脸的人。
作为伤者家属,我真的很谢谢凤凰园交警大队,在肇事者的强压和社会不明真相的舆论压力和不论是非的负面影响之下,一直依法为我们做主,没有妥协,我知道你们很委屈,明明在公正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却被人陷害冤枉,甚至被唾骂。对不起,让你们受委屈了!谢谢,你们辛苦了!
我也希望肇事者能够尽快良心发现,承担起事故责任,不要妄图用舆论和要挟来掩盖事实真相,混淆是非!作为一个人就应该有人的样子,有是非曲直道德之心,别以为蒙蔽和造谣就可以解决事情!
  该案件已经和当事人处理好。
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凰园大队
2017-05-18 11:34:41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