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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汽车租赁公司被诈骗案拖延至今,请岳阳市公安介入调查

2018-7-26 7:26:57发布89次查看
尊敬的市公安局领导,我是岳阳市曙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 5 月 13 日注册成立,合法经营至今,2017年 6月李敬诈骗一案,证据确凿,因派出所不作为,不及时为本公司追回被诈骗的涉案车辆,拖延至今已有大半年,导致本公司濒临倒闭破产在即,岌岌可危,信访数次无功而返。派出所,公安督察等机关多处奔走,疲惫不堪,最终也只是相互推脱敷衍了事,故而迫不得已向市局提出诉求所以申请市局介入调查,还我公道:王家河派出所不作为。简单归纳如下:
1.报案迟迟不受理,5月份报案,派出所以各种理由推诿迟迟不受理立案。
2立案后,派出所明知涉案车辆的位置,不予以追回车辆。
2.派出所以警力人员不够,手头案件为由多拖延不出警。
3.立案后,派出所明知有三台涉案车辆被扣押在桃林派出所,不但不去收回涉案车辆。还将我公司交于派出所保管的车辆退回非法办理典当手续的典当行。不分事理包庇纵容。
4.派出所不实事求是,本公司自己收回的车辆,谎称是他们派出所追回的,还在7月11号6《亮剑巴陵》里发帖炫耀他们的办事效率。
5.我公司请求派出所开具涉案车辆的扣押清单,领导以开会为由,推脱不办,拖延至今。
6.派出所误导我们向法院民事诉讼,结果被法院诉讼不当驳回。法院规定先刑事诉讼后民事诉讼。
7.车辆产权明晰,诈骗事实证据充分,案件明了,派出所以民事纠纷为由说不追车。
8.派出所以收车会受对方阻扰为由不予以追回我公司涉案车辆。
9.租赁的车辆,产权清晰,诈骗案件证据充足,立案后派出所以等法院判决车辆为由不对涉案车辆进行追缴,让涉案车辆至今在非法办理典当手续的典当行非法占有。
10.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只有租用权,典当行明知车辆来源性质且嫌疑人提供的手续不全,却依然收押其涉案车辆,就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损失,派出所却以非法典当租赁车辆的典当行也是受害者为由不追车。
11.我公司请求公安机关尽快追缴公司涉案车辆,派出所和公安督察却相互推诿。
12.综上所述几点,诈骗案件证据充足,从报案到受理再到立案侦查,期间派出所以各种理由不予以立案调查,立案调查后事实情况已充分了解,又以各种理由迟迟拖延至今不予以追缴涉案车辆,身为人民警察人民公仆却不为民办事,如此不作为,让公司的损失与日俱增。
事情缘由如下:2016年 6 月 27 日,犯罪嫌疑人李敬通过正常手续多次在本公司租赁车辆使用,在骗取公司信任后,先后租取车辆共计10台,(奔驰ml350、宝马x6、2台奥迪a6、英菲尼迪、起亚k5、2台本田crv、大众帕萨特、本田雅阁折算二手车行情价值共计240多万)后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非法典当给桃林当地寄卖行。后因拖欠租金,公司通过gps定位已追回其中4台车辆(本田crv、迈腾、雅阁、奥迪a6 ),剩下6台车辆被寄卖行的老板带着上百号地痞混混阻拦扣押,几度威胁我公司人员的人身安全,若非公司报案及时,早已发生流血伤亡事件。临湘桃林派出所介入调查后,要求我们将追回的三台车辆暂时放置在派出所保管,于2017年5月26日我公司提交了营业执照及车辆相关证件,租赁协议等资料,派出所将车辆做了登记后就草草了事。我公司辖区岳阳市王家河派出所先是以证据不足,经济纠纷为由,不予以立案,置之不管,于是本人在桃林出所,王家河派出所,岳阳市公安督察疲于奔走,通过岳阳楼区分局法制科后,办案所长说是可以立案了,然后又过了三天回复说不立案,要先抓人,在我公司报案的期间,长沙某一汽车租赁公司也被同一犯罪嫌疑人李敬诈骗了四台车,但是长沙公安局的当即立案侦查,迅速追回了车辆。两相对比,我们真心的感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同一个犯罪嫌疑人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以同样的手段诈骗后,都是人民警察,两个地方的态度,办案效率为何如此之大。
公司车辆是筹集银行贷款及多家金融公司贷款购买而来的,一天不收回就多承担一天的损失,我们无法承受如此巨大的打击和损失,心有不甘之下再次多处奔走,四处托人找关系收集证据资料,终于在2017年6月19号收到受理案件的短信,本以为有了人民警察的介入,公司的车辆就可以追回,但当地派出所以要先抓犯罪嫌疑人为由,不予协助公司追回损失被骗车辆。2017年6月26日,犯罪嫌疑人李敬被五里牌派出所抓获后送往王家河派出所调查,嫌疑人如实交代了每台车的销赃地点和相关人员,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于是我公司再次向派出所申请,请求追回我公司剩下所有车辆。结果,王家河派出所案件负责人说警力不够,扣押单要开会请示为由,及开会完领导不批准为由不予以扣押追回。咨询相关领导后,领导将责任推向法院,让我们去法院起诉。为此,我们只好请了律师,将犯罪嫌疑人李敬起诉至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法院以“先刑事诉讼后民事诉讼”为由,驳回诉讼。后咨询法院相关人员说,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的相关规定,和《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6条之规定,依法返还被害当事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车辆。你们的当务之急就是追回你们公司的车辆,最大程度上挽救损失,这个你们只能找公安局。
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去了岳阳市公安督察投诉数次,三番五次,都是无功而返。数月以来,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恳求岳阳市王家河派出所出面协助将我们的车辆追回,而每次他们都有种种理由推诿拖延。后来在我们四处打听之下才得知王家河派出所某领导与我们车辆被非法典当的寄卖行老板是同乡,且据办案人员透露,保管在桃林派出所的车辆已让寄卖行的人开走了,使得我们公司的财产再一次被非法侵占,而且还是在桃林派出所里众目睽睽之下。生活在这个法制社会,我不敢相信会有如此助纣为虐,包庇纵容犯罪,欺压善民之事发生,一个派出所就可以目无王法,巧取豪夺,无视公民的合法权益了么?多次拖延办案时间,延误惩治罪犯的最佳时机,这还是我们人民的公仆?更可气的还在后面。王家河派出所公然在7月11日《亮剑巴陵》里炫耀他们的办事效率,对李敬诈骗案件作出了追回车辆数台的报道。
因车辆至今未能收回,使得原本借款筹资建立的公司负债累累,三十位员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给公司造成了极其沉重的打击,营业状态几度瘫痪,岌岌可危。我们为了此事已经身心疲惫,深刻体会到了社会的黑暗和不公,为官不为民,公事私了,包庇纵容社会黑暗势力欺压百姓,如此冤屈不能得以昭雪,本人抱屈喊冤,夜不能寐,食不知味,心力憔悴之下只好再次恳求市局,恳求市政府,为民做主,追回涉案车辆,救我们于危难之中,感激不尽。也恳求彻查严办此事,为维护人民公仆的形象,法律的尊严,惩治腐败,亮剑出击,还我法制社会一片朗朗乾坤。
拜谢!
岳阳市曙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严重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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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帮帮忙想想办法
尊敬的省公安厅领导:
本人是长沙添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姓名谭天,公司于2016年7月 成立,合法经营至今,2017年5月下旬被李敬诈骗4台车辆(路虎神行,大众迈腾,福特进口锐界,奔驰新e200l),6月初在芙蓉区荷花园派出所立案,在警方的帮助下,已经追回路虎和迈腾2辆车,但在岳阳桃林追福特和奔驰车的时候遇到了暴力阻拦,荷花园派出所民警和我公司一员工驾驶小车迅速撤退,被几辆社会车辆在高速路上以200码的速度围追堵截,剩下的我和几位朋友在桃林派出所里面一度被他们冲进来受到他们的人身威胁,至此案件难以开展,异地追回车辆困难重重。
6月底李敬被岳阳王家河派出所(岳阳曙光租车报案地)抓获,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岳阳曙光租车公司也被李敬诈骗10台车,6台车至今和我的2台车一样被非法抵押抵押在了岳阳临湘市桃林、长塘镇一带。
但是一直到了10月中下旬,也没有听说岳阳那边有收车行动,只是准备对李敬提起公诉,等待法院审判。因为小案并大案原则,我的案件也在10月底移交给王家河派出所和岳阳曙光租车公司的案件一起提起公诉。然而从曙光租车行了解到的情况是收车并不乐观,情况复杂,遥遥无期。本人去年开始创业,公司车辆本就不多,事发大半年,营业状态几乎瘫痪,自己也损失惨重,身心疲惫。现在案件移至岳阳,但我人生地不熟,了解到的情况又很不乐观,这让初来创业的我万分焦急,甚感无助,所以在这里恳求省政府,省公安领导,替民做主,追回涉案车辆,还我们一个公道。
为何证据确凿的一个诈骗案要拖延不办事,你得红包说话,一千不够,一万,一万不够十万......如今的社会就是这样!
2017-11-02 19: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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