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纪委迟迟不回复是何道理
投诉人:曹华树,耒阳人
被投诉单位:耒阳市纪委
投诉理由
投诉人与耒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一案经耒阳市人民法院(2015)耒行初第11号,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衡中法行终字第69号两级法院最终裁判:责令耒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投诉人公开耒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2008年---2013年期间的政府三公经费;公开1997年---2013年期间政府抢灾、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及详细情况;公开村民建房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审批等相关信息。
现该判决书已经生效,但耒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拒不遵照判决履行,为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投诉人于2015年12月15日向耒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耒阳市人民法院于当日向投诉人下达(2015)耒执字第927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投诉人于2016年2月19日通过邮局以挂号信(xa25288335543)的方式向耒阳市纪委投诉耒阳市人民法院迟迟不执行生效法院判决。2016年2月20日耒阳市纪委收到了投诉人的投诉。
截止投诉人发稿前,被投诉单位耒阳市纪委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回复投诉人的投诉。
具体执不执行、何时执行、怎么执行?确实应该给个明确的答复。
2016-09-21 21: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