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慈利县通津铺镇村民遭人打伤,报案遭派出所所长轰出

2018-7-25 6:26:27发布38次查看
我叫唐纯谋今年69岁,住慈利县通津铺镇水淌村阳坡组的一名普通村民。
2014年8月15日,我与邻居吴远平因公共通道发生纠纷的同时吴远平的侄子吴波用镑锤打烂我家窗户,当时还提着镑锤到我家大门口要打我家里的东西。后来吴远平把镑锤抢了,跟着吴远平的老婆桌德元又拿镑锤把我家台阶打烂了 。当时我们打了110报案,但直到现在无人问,只因这种情况存在,所以有些人乘此而入。2014年8月29日,吴杨平和他老婆阳仁群也用镑锤打烂公共通道的桥梁,打烂我家的窗户 ,用镑锤打伤我老婆黎桃香 ,现在还有687元药费未付。8月29日阳仁群打人一案我们没有及时报110,是因为8月15日我们报的案没人管派出所只委托村支部书记阳新民到现场取证,但一直未管,所以这次就及时通报阳新民,当时阳新民给我们的答复,你跟我讲了以后再不要给任何地方打电话了,我一定给摆平,9月3日医院要交钱了,我向阳新民要钱,他给我说“这事我管不了啦,你还是找派出所去。”他这是有意拖延我报案时间。
无奈之下9月4日来到通津铺派出所,我一进大门就遇见了朱所长,朱所长第一句就说“你是搞么得的”。我说是报案的,他第二句是“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你叫唐纯谋你回去!”这时我就转身往外走,走到大门外我又转身向大门上面一看“人民公安”金光闪闪的四个大字,为什么我就不明不白的被所长轰出来了,于是我又强行地走进他们的办公室,在他们的办公室内只看见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吴杨平,正看着他们的文件。
我请求党和政府给我们一个公道的说法和处理,像这样的社会风气,我们的子孙还能生存吗?第一次打窗户、第二次打伤人、第三次是不是得出人命?通津铺的110还管用吗?
大盖帽 两头翘 吃了原告吃被告 不知是不是真的
怕死就不用告了
  2014年11月30日,有人以“唐纯谋”的名义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反映“唐纯谋遭人打伤到通津铺派出所报案时被派出所所长轰出”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网友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情主要经过
2014年4月唐纯谋因嫌吴远平屋前的塌场影响其骑摩托车而将塌场毁坏,后村委会、司法所经多次调解未果。8月15日吴远平侄子将唐纯谋女儿家猪栏屋一块窗户玻璃打破,双方亲属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唐纯元将吴扬平推倒在地,致使吴扬平摔倒在瓦堆上受伤(经医院治疗医疗费1114元)。8月29日,通津铺镇政府、司法所、国土所就吴远平和唐纯谋纠纷进行调解处理的当日,吴扬平的妻子阳某持“八磅锤”砸通向唐纯谋家的一个小水泥桥,唐纯谋的妻子黎某就用钉耙掀吴扬平家屋顶上的瓦,阳某用“八磅锤”打唐某家厕所玻璃时,打到黎某背部(两人系背对背站立)。后经慈利县中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伤,黎某住院期间医疗费4887元,吴扬平在黎某住院期间主动付给黎某医疗费500元。通津铺派出所10月8日、10月22日多次调解,因唐纯谋要求赔偿医疗费4887元,吴扬平仅同意赔偿医疗费3300元,双方意见分歧未达成调解协议。
二、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1、唐纯谋反映“9月4日到派出所报案时被派出所所长轰出”的问题,经过反复核实,9月4日,当事人唐纯谋并没有去过通津铺派出所。另一当事人吴扬平也仅在9月2日、9月11日两次到派出所接受过询问,作为被询问人吴扬平有阅读核对自己笔录再签字的权利。
2、慈利县公安局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高度重视网上发帖和各种渠道的举报,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通津铺派出所民警在此事整个处理过程中,出警迅速,工作耐心细致,调解时始终坚持尊重事实、公平公正的原则,网贴指责派出所“不管不问”、“派出所所长轰出报案人”的说法是不负责任的。每个人都有发帖的自由,但是自由不是无限的,还要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发帖人在反映自己诉求的同时,请尊重客观事实。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我父亲今年63岁了,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一点事儿被打了,请大家告诉我怎么办?
2014-11-30 22:59:40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