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7月29曰特大爆炸恐怖案至今未予告破一事;1:毁灭第一现场记住爆炸品编号,调查记录。2:拖延爆炸品监定期。3:不及时对本人提供的嫌犯进行及时审查。4:收取物证不让受害人核对签字。5:破坏现提物和指纹等。6:采取欺骗手段拖延时间,至今三任局长,案发至今近六年无结果。7:以康裕光为首勾结从村镇县多部门及兴隆,晏家两煤矿法人,以先赔偿经济精神损失后破案为由,进行欺骗本受害人。赔偿15万元。但是不知这15万元来源哪里。又落入何人腰包。请求上级详查15元的来源去向。请击上级严惩保护伞,早日破案,追究康裕光的不法行为。时间6年多。投稿人刘伯魁电话15573809163生有何存,死又何惧2017年3月22日
新化的问题大的很,中央巡视组去哪?看着山西不放,新化县问题咋整呢?
新化县本来就是三不管,官匪一家
若证据确凿,力挺、坚决肃求,倾家荡产也要告!我们支持
2017-03-22 21: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