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永州市冷水滩区八号大院2栋的业主。近十年来,本栋12楼一位业主在本单元楼下一块公共草坪搭建一个铝合金棚,直接搭在二楼阳台下面,棚子里堆砌一些年数久远的废品,里面蚊蝇滋生,直接飞向2单位1、2、3楼阳台。同时,由于本单元厨房下水道严重堵塞,下水道中的污水除了返水到1、2楼业主家中,还一度直接流向棚子里,恶臭难闻,细菌滋生,低楼层住户根本无法开窗。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曾下函请该业主拆除,但是该业主一直没有拆除。目前我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并在进行小区整治,可这个铝合金棚已严重影响到业主的居住环境,并有引发火灾的隐患,恳请城管、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予以干预,对该小区进行整改,拆除侵占公共资源的棚子,创设良好居住环境。十分感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知悉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大队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业主反映,八号大院一业主在该院楼下公共草坪搭建一个铝合金棚,堆砌废品,造成蚊蝇滋生,影响周边住户的问题。我局梅湾大队接到该网帖后立即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该栋12楼一业主在公共草坪搭建铝合金棚,并放有废弃物,造成附近有恶臭,细菌滋生蔓延,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属实。
二、处理情况
该栋12楼一业主在公共草坪搭建铝合金棚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系违法建筑。我局梅湾大队依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103个小区整治文件精神,为确保该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梅湾大队对该违法搭建业主下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5月18日,梅湾大队依法对该违法搭建的铝合金棚进行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还老百姓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冷水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21日
尊敬的城管局领导,感谢你们主持拆除了八号大院违建的工棚,让十年来本单元的老大难问题有了转机。现该处工棚内建筑垃圾因那家人的阻挠没有处理,仍然堆砌在原地,恳请领导督促物业或其他负责部门进一步处理,感激不尽!
2018-05-03 10:5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