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张剑飞市长:我的房产证找谁去要?
我单位于1995年从长沙市西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手中购买了几套该公司在西区培元桥开发的商品房(现为:长沙市开福区寿星街26号.通泰街办事处的后面),1996年单位分给了我一套,房屋面积60个平方左右.
2001年单位按当时的房改政策卖给了我(单位和我签有合同).可时至今日,该房我只有居住权,即不能交易,也不能继承,因为到现在我还没有房产证.当时的开发商(西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十几年前的长沙市行政区划改革,已划为岳麓区.十多年来,我们多次找市政府有关部们反映,都没解决,现在是单位也没办法,政府也不管,房子不是开福区买的,西区房产公司又不成在了.我这小老百姓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现在我一年年老了.真不想到黄泉去找阎老子要房产证(阎王老子也不会办给我啊,因为这栋房子不是他开发的)。现在我只好求助于亲民、爱民、为民办实事的张剑飞市长了——我该找哪个部门去办房产证?
这件事,对市长大人来说是一件小事,可对我小老百姓来讲:确是一件大事!恳请市长大人过问一下,为我们这栋楼几十户百姓做件好事。
我跪拜啦!
无缘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我委产权处对您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现答复如下:
你现居住的这套房屋系你单位从西区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的,你单位于2001年将该房按当时的房改政策卖给你并签有合同,可由单位提供购买该套房屋的产权证及房改办当时的房改购房批文及你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你与单位共同申请来我处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长沙市行政区划的调整与办理产权证并无任何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