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长沙市五一大道的湖南供销大厦是一栋很好的写字楼。可是在楼内开饭店的有6、7家,10楼开旅店的有一家。去年在文明创建期间我们就向城管部门投诉,饭店无证经营,且对周边住户影响很大,吵闹的不断,油烟弥漫,走道时有呕吐物,很闹心。到现在半年多了,虽然也有城管的上门整改,也下发了整改意见书,可是处罚并没有落实。结果,现在要开饭店,办旅店的的又多了,因为油烟排放,卫生状况,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等等都没有职能部门管,目前15楼又有一家在装修开旅店,在大厅里铺设厕所4个,22楼有新开的饭店。我想知道:这样随意改变房屋用途,侵扰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你们可以坐视不管吗?请求你们在百忙之中,到供销大厦内看看,听听意见,依法行政,主动作为,还楼内百姓安宁。
关于政府网站“市长信箱” 来信办理情况的复函
市政府督查室: 我局于5月21日接到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芙蓉大队“关于五一大道湖南供销大厦写字楼内开办餐馆、旅馆无照经营的移送函”,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经调查,五一大道供销大厦写字楼共有1家招待所、6家餐馆处于营业状态,其中招待所(10楼1002-1003房)已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已申办营业执照(见附件),属合法经营。6家餐馆分设该楼1107号、1303号、1301号、1608号、2206号、2705号,均未获得相关行政许可,属无证(照)经营,我局黄泥街工商所此前于4月份已向上述无照经营户下达限期办理证照通知书,且于5月21日送达“责令改正通知”法律文书,责令无照经营户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15日内无申请复议,即刻停止营业。如经营户15日内能提供卫生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我局依法定程序办理营业执照,否则依法强制取缔。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