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平江县首家坪社区原电瓷厂内有一大型养猪场,猪场老板名叫叶尾华。该养猪场养殖着上百多头猪,距周围最近的村民住宅约为10米。10多年来,一直困扰附近村民,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具体表现为:1、臭气熏天,附近村民时刻无法忍受;2、该养猪场排出来的污染物未任何处理直接通过公路沟排入农村水利浇灌沟,污染农田,影响农田浇灌;3、由于养猪场长期臭气熏天,导致附近村民鼻敏感,部分人得慢性鼻炎。根据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9号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七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三)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四)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本人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够将此猪场关闭,为民造福!
十多年了要关闭早关了
有没有管事的啊!
2016-10-13 18: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