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新化县白溪镇白溪村在村民委员会第十次换届选举中,原连任五届村长,二任代理村长伍贤丰(因前二届选举均未过半)通过行贿,大办宴席请人吃喝,向选民许愿等不同形式,甚至以强迫威胁选民的非法手段为自己拉票,违背选民意愿。妨碍村民依法选举,与此同时,利用一切亲戚朋友关系,通过冒领选票方式,导致本次选举中的选票多于选举人数而使其本次选举无效。他年龄已过60,且有脑溢血的病情。连任7届村主任。请问能否有资格竟选。在其任职期间,欺上瞒下,贪污受贿,具体情况如下:1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私吞退耕还林款。2库区水淹移民补贴,强制私吞村民每人每年100元. 3、不公开低保名单,吃了低保必须向他交250元。4私呑危房补贴,发放至村名手中的䃼贴款不足7000元。5他家依靠他是村长,成为村里土匪恶霸。他们住的地方叫土里凹,而被人称之土匪凹。希望领导还百姓一个公道,清理这种败坏党纪党风的人。
关于《新化县白溪村村长任职期间贪污受贿请查处》的情况说明
1.白溪村2006年至2007年实施退耕还林,村干部登记老百姓造林面积约为150亩,因质量问题只验收合格面积90亩,为了平息矛盾,村干部将90亩的补助款按150亩发放,所以只有104元/亩。
2.经镇移民站核实,白溪村自后扶工作以来,其村一直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扶持方式。该村自2006年6月30日至2016年12月30日期间人平每人扣留100元全部进入白溪镇经管站账号,其资金由经管站管理,用于村内各种项目建设。该扶持方式符合国务院2007年16号文件精神。
3.白溪村享受低保人员都通过全村村组干部、党员进行评议并公开。公开后因白溪村1组、11组、14组土地被新化六中征用。三个组的百姓多次上省、市、县三级政府上访上诉。经县领导批示:为1组、11组、14组的征地农民增加九十户低保。但由于时间紧,由村里请5人到民政局填表、审核,加上老百姓到各级政府反映情况期间的租车、食宿和资料费产生了一部分开支。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商议后不同意在村内资金中开支。经和享受低保对象商议后,同意在低保人员中收取部分开支。举报后,村委会已将收取的部分资金全部退还给低保户。
4.危房改造资金的发放是由住建部门把危房户的资料整理好,把其本人的户籍信息和一大通存折复印件一并整理好后交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直接把资金汇入其本人的账户,村干部不可能拿到钱。
5.伍贤丰担任村主任以来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村主任,为党委、政府传播正能量。在医患纠纷、车祸事故等各种矛盾中积极调处,为当地群众和党委政府积极排忧解难。在其任职期间,本人及其亲属不存在违法乱纪行为。
6.选举期间没有相关证据体现伍贤丰在选举中有行贿他人和强迫威逼利诱选民等非法行为。
白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2017-06-14 22: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