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但从2014年8月以来,沅江界和砂石釆区一直在未取得“河道砂石釆砂证”的釆挖工程船擅自进入采区水域生产作业的违法开釆状态。政府砂石办联合公安打击非法盗釆数次,但每次都 “死灰复燃”。特别是自2015年3月以来,鹏胜和润工程有限公司以河道疏浚的名义进入沅江砂石市场,本以为这家公司是来为沅江的老百姓做好事,来清理多年没有清理的河道淤泥,却不想事与愿违,鹏胜和润工程有限公司居然打着河道疏浚清障的幌子,非法招揽砂石工程船,疯狂的盗取国家砂石资源。致使洞庭湖湿地遭受严重破坏,沅江被损湿地湖洲面积达数千亩。在新政府领导班子的打压下,鹏胜和润工程有限公司仍然顶风作案盗釆盗挖(工程采砂船1788号),如此猖狂,目无法纪,实在令人汗颜。与其同一水域盗釆的还有同创66号工程釆砂船,现如今同创66号已被查封,而鹏胜和润1788号却依然逍遥法外,在此,恳请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这种非法盗取国家砂石资源的违法行为。
真的吗?都那么久了。怎么还没处理?
2016-08-22 14:11:52